半座恍惚||谁的感伤,谁的战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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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钢笔不见了。我的钢笔不见了。我的钢笔不见了。
我的钢笔,是我给自己的礼物。我用他给了我自己一座城堡。我坐在里面开始建筑。我的砖头越来越高越来越高漫过了最高的银杏树。那棵银杏树啊,是古老的符号。比这世上所有的恋情,所有的恋情加起来都要长。我的头发在这个时候开始长,开始像风筝一样慢慢地飘了出去,怀念砖墙外面的风景。我现在坐在城堡里哭。我的钢笔,亲爱的,我都快成神经病了,你到底去哪里了。
于是我疯掉了,我就这样疯掉了。疯得很正常。
早些时候我和ROROY讲起我最喜欢的向日葵。她在四川吧。她没见过我看到的那两株向日葵吧。那两株我一回想起来就会流眼泪的向日葵。长得和人似的巨大而且耀眼。看得我小小的身体晕眩。那个时候我坐在我妈妈的自行车后面去学扬琴,用扬琴敲我爱北京天安门,那个时候我对北京都没概念,我对城市没有概念。我的琴谱是背得最快的。可是我的琴是弹得最差的。恩,我不能给自己留面子。我这个人,太可恨了,把钢笔也弄丢了,我要好好了批斗我自己,我做的所有的蠢事。
那两株向日葵,每周我就坐在后坐上看他们越来越后面。ROROY问,有没有结葵花子?葵花子?我不知道,我喜欢他们,可是我从没有停下来去摸摸他们怎样质感的花梗,去做一只蜜蜂去尝向日葵的蜜。这是我的遗憾。
后来我看艺术世界,说起向日葵的隐含意义,说起梵高。
后来我迷路了,我迷路了。这又是我丢脸的事。我一天到晚迷路。站在路中央看阳光的方向。阳光指引我前进!我一边找路一边反着手摸书包旁边的口袋里的水喝,装在乌龙茶瓶子里的红茶。在外滩的时候,我和我的同学趴在那里轮着瓶子喝,然后她在防汛墙的一个凹槽里找到半瓶肥皂泡泡水。于是我们坐在外滩吹泡泡。俩傻冒。我们还塞硬币在外滩的望远镜里,但是突如其来的音乐把我们吓死了。我们躲到一边去。看着那个光秃秃的望远镜一个人唱着歌。
我迷路了,我到处走,我的书包里就藏着这个城市2002年版的地图还有我用铅笔手绘的街道。可是我不拿出来。我就是藏着。我知道我一举着地图蹲在路边就会有人跑过来给我指路,告诉我最方便的方法。谁都能告诉我去向。可是谁都不知道我的去向,我也不知道我的去向。我情愿藏着地图到处跑。跑烂我的风凉鞋子。晒黑我的胳膊。把我手指甲上的颜色烤得脆弱不堪。斑斑驳驳的思念。
最近的一次迷路我把自己弄丢在自己的区里。我在复旦的东区兜了整整两大圈。我踢着腿在梧桐树下给小鱼发消息说我在国定路上。围墙里冒出来的枝条,让我想起了我的初中,整一堵墙海浪似的爬山虎,还有紫藤花,还有还有消失的我忘记的。小鱼这个没良心的,说不能帮我。于是我说那我一边找路一边聊聊吧。迎面走过来三三两两的学生,我挺乐意在擦肩而过的时候看看有多少男生没我高。我撇着嘴,轻轻斜头看看左边的陌生的肩膀。阳光和汗水的味道。
我一斜头,就能把半张脸埋进阴影里。
我找到了回家的车,我看到了2046。黑底的小门面。于是我顶着修路的黄沙跑进去。有个穿灰蓝色汗衫的男人坐在门口,就像坐在自己的西瓜摊旁一样。可是他神情让我喜欢。于是我走进去。我走进他们的小房间。挑找很久的DVD。我知道我自己兜里只有40块钱。一张100块只要被我用散了那不出半天就没了。那时我兜里只有40块,我差点要把自己扇死。
我去结帐的时候,手里拿着四张片子。那个穿灰蓝色衣服的男人开始一笔一画把我要的片子写下来。我开始觉得这是真好的工作,也许在写每个字的时候都会很用心,像个小学生一样在乎每一笔一画。我差点想说哎呀我来教你书法吧,要知道我学了九年的书法啊。如果继续的话那就是13年。13年前,你大概连喜欢的女孩子也没有。
我走着走着,就这样入睡了。
我睡到梦里去了。梵高在黑泽明的梦里说他老是画不好自己的耳朵,所以割掉了。
梵高做得好!!我要去打耳洞,我们的身体只有受到了摧残才能感到更多的幻觉,才能开放更多的触角。
于是他走在梦境里,走在色彩艳丽的星空麦田中。
如果我走在梦里,我一定是个一边哭一边找路的公主。去找个笑起来有松木味道的樵夫。告诉他我抛弃了我的爸爸,我来找你了。从今以后我不做公主了。从今以后我是皇后了。
我个傻冒。我只会一直一直迷路,好象上了瘾一样。我的吗啡,我的杜冷丁,让我在战栗中哭泣。
我是个举着向日葵当司南的迷路的小孩子。
我一边走一边对我的信仰说万岁。
人们从我的左肩走过,他们会说这是个神经的女孩,她斜着头走路。
活活,我真的要笑起来了。ROROY,我喜欢你的日记本子。我帮你讲故事吧。我小时侯的向日葵,他们埋在了地底下。已经转世变成我的爱人了。我和我的爱人手拉手我们就是两株最好的向日葵。ROROY,我的精神已经四分五裂了。我保证,我的故事会越来越精彩。
我忘记了我掉了钢笔,我的手指敲得非常愉快。他们喜欢跳舞。赤脚跳着狐步舞。我喜欢这名字,鼓掌!!
唉,天要亮了。知道吗,天亮之前鸟会叫起来然后废墟的灰尘会轻轻飘起继续他们的路程。天亮之前天空是海蓝色的,我扬起头就是海底的小动物,这海底城市,处处废墟。处处寂静的歌舞升平。
我的头发靠在我耳边,他说天要亮了,他说小人好醒了。住在我身体里的小人,快出来吧,看碧波荡漾。看湿漉漉的太阳。
我听见楼下的风铃声,铮铮作响,好象骨骼的声音。
我要叹气了,昨天我打不开我的文章,今天我掉了钢笔。钢笔钢笔。你们不知道,他是我最喜欢的东西,他熟悉我写字的姿势,他迎合我右手中指的骨骼,他身上还有我头发的气味。我把他弄丢了。我的钢笔。我的灰色的钢笔。我光顾着和别人讲故事,把你忘记了。
我开着音响趴在地上找我的钢笔,就像在找一只猫。我用我自己的小名去唤一只白色的野猫。可是我的钢笔,我用了五年的钢笔,我要找他却哑口无言。
于是我电脑的扬声器一直唱,有个大男孩唱我们站在路中央啊路中央,有个男人说前进前进前进进然后就累死在路旁。
他们唱起歌来,好象实验主义的微笑。
现在我不瞎忙了,坐着犯傻。
REALPLAY在喃喃,蓝蓝的天啊在红红的艳阳上面。
我的心里已经好过很多了,因为有个同学听我讲掉了钢笔后说他已经掉了很多东西了。
不知道是不是安慰我。希望我不要把向日葵弄丢了,要不然我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作者:蓝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