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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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决定要把头发染红了。我女朋友是第一个知道这个消息的,那时候已经是半夜了。我其实也不是很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念头。那天晚上我如常回到我位于犹太区的地下居室。其实所谓的犹太区,已经看不见任何的所谓犹太人了,分不清皮肤颜色的人们在街上乘凉,没有谁还戴着黑色的小圆帽子,男人们都把胡子剃得很干净,女人们在初夏的夜晚依旧穿着色彩鲜艳的长裙。这里还是不是犹太区对很多人而言,已经没有多少实际的意义了,谁会关心饭桌上的烤猪肉是来自印第安纳还是佛罗里达呢?

对我而言,这也不是什么具备决定性因素的东西。邻居们都可以称得上和善,他们都是规矩人,小孩子们也只是喜欢在街道上做有限度地追逐,街道虽然说不上是一尘不染,但也绝少看见来历不明的呕吐物,每年夏天的时候邻居们都会把自己的房子粉刷一新。比较明显的特征还有他们都比较喜欢眨眼,然后都比较穷,地铁还是最主要的交通工具。但我还是无法对这个社区产生任何形式的归属感,或许只是我先天对名称有某种不可言喻的执着吧。在我看来,既然命名为犹太区,至少应该
拥有某些象征意义上的属于犹太人的建筑什么的,而不是象现在那般的平常,或者说,一无是处。

这个问题困扰了我相当长的时间,只是现在,这个已经无所谓了。我现在认真考虑的是我怎么样可以把头发染红。回到地下室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再稍微推后一些的时间了,也就是草丛中的虫子们在进行正式演出前的紧张排练的那段时间,到处都有些闹哄哄的,当然没人知道那是一些什么声音,以及那些声音来自何方。微弱的光从窗户外透进来,因为是地下室的关系,以仰视的姿态可以看见窗户外面整齐地摆了一些车的轮子,破旧的小型篮球架,以及很多虽然叫不出名字依旧到处可以看得见的杂物。我打开浴室的灯,然后看见浴缸旁边有一条鼻涕虫。似乎还是活的,在黄的灯光下那虫的身上有某种很鲜活的颜色在缓慢地来回流动。

我长久地凝视着它,它或许不是鼻涕虫也不一定。但至少我第一眼看见它的时候,我认为它应该是鼻涕虫,我对此感到相当的不知所措,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去应付它。它趴在那里一动不动,我不知道它是从哪里来的,也不知道下一步它应该往哪里去。一种微微发麻的感觉于是沿着我的背部慢慢地向上延伸,很快我整个后背一直到后脑的部份就被浸入了某种阴冷浑浊的液体,以至于我的思考功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处于完全的瘫痪状态,仿佛那来历不明的鼻涕虫正以某种超越想象的形式缓慢地吞噬着我的意识。这种感觉实在让我恶心不已。当我把这种感觉在电话里说给我女朋友听的时候,她那边突然陷入了一种近乎空白的沉默,然后隔了差不多10秒之后,她才问我:“这就是你要把头发染红的原因?”

我不觉得这个原因有什么不合常理的地方。当我终于把目光从鼻涕虫身上移开,并且终于有勇气看着镜子中自己的形象的时候,我突然有了这个决定:我应该要把头发染红了,是时候了,实在不能再等了。
“为什么呢?”女友的追问显得非常的虚弱无力。
“这个理由还不够充份吗?因为我看见了鼻涕虫,所以我决定要把头发染红了。”
女友又是长时间的沉默。我很希望她可以过来看看那条鼻涕虫,那么或许她就不会觉得我的理由有什么荒谬的地方了。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因为现在已经是半夜了,虫子们的盛大演出已经谢幕,而那些喜欢摆弄边缘音乐的另类虫子们还没有得到正式登场的机会,所以周围是一片让人无所适从的恬静。

“你真的决定了?决定把头发染红?”
“嗯。”我点头。
“嗯。”她的回应也没有超出我的预料之外,
“你知道染红头发的后果吗?你确定那真是一条鼻涕虫而不是其他的什么?”
“嗯,”我再次点头,虽然无论如何,对着电话线那边的某人点头总是有点滑稽,但我觉得没有继
续解释的必要了。所有的解释都已被释放开去,月亮也已经升起来了。
“那好吧,晚安。”然后她挂上了电话。
我走去浴室,发现鼻涕虫已经消失了。它曾经存在的地方只留下了一些浅白色的痕迹,浴室也恢复了它的常态。但我知道我要把头发染红这个决定已经是不可更改了。

出乎我意料之外,把头发染红的过程非常简单。第二天,我去到超级市场,市场就在这个所谓的犹太区的边缘地带,一路上友善的邻居们不住地从粉刷得焕然一新的房子里面探出头来,向我点头,向我眨眼。我也一律报以微笑。时间还早,市场里面空无一人。只有许多许多的鸟很忙碌地进进出出,四处都闹哄哄的,于是依旧守卫森严的红发染料专柜看起来难免有些滑稽。但我没有多少犹豫就走近柜台,说明了我的来意。负责看守的警卫是一个方方正正的中年人,他一丝不苟地检查了我的头发,检查了我的证件,检查了我的出身文件和地址证明,然后很热情地向我解释了一遍染料的使用方法,临别的时候他还颇有些顽皮地眨了眨左眼。在我转身之前,他叫住了我。

“不介意的话,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嗯。”我精神有点恍惚,毕竟这还是我第一次拿到红发染料。
“听说你是因为看见了鼻涕虫,所以要把头发染红的?”
“嗯,是的。”
“那鼻涕虫还好吧?你没有把它杀死?”
“这个很重要吗?”
他很忠厚的脸上有了一丝的不好意思,
“也不是,或者只是纯粹的好奇吧。毕竟已经很久没有人把头发染红了,而且还是在犹太区。”
“我没有杀死它。”
中年人似乎松了一口气。然后眨了眨右眼。
“对了,说到犹太区,我想问一下,为什么这里会被称为犹太区呢?”
那中年人很正经地看了看我,判断出我没有任何说笑的意思以后,他很暧昧地朝四周看了一眼。时间还早,市场里面依旧空无一人。中年人凑近我的耳朵,然后说:“难道你不知道容格吗?”
离开市场的时候我一直在想,如果那条鼻涕虫还在的话,我一定会把它捉起来,然后塞进那个中年人的嘴里。

当然鼻涕虫已经不在了,我回到了我地下的居室,在它曾经存在过的空间旁边,很顺利地把染料涂在头发上。红发染料散发出一种类似于丁香花一般的味道,这让我心情愉快。每当这种时候,我就会遗憾自己居然不会吹口哨。浴室的门口堆了一些书籍,旧的羽毛球拍,葛雷顾尔德的唱片以及四十八个空的可乐罐子。这些都是我女朋友趁我不在的时候拿回来的。我始终搞不懂她为什么会收集那么多我使用过的可乐罐子。染发并没有我想象中复杂,很快我就大功告成了。很满意是说不上的,但至少我已经是红发了。站在中午的阳光下,我的头发就象一团熊熊燃烧的篝火,哔呖啪啦地散发着丁香花的味道。邻居们依旧很友善地看着我,看着我的红发,冲我不停地眨眼。

回到公司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守前门的老太太很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我的红发。我害怕她会突如其来地尖叫,有一次她就是那么干的,结果公司里面所有的玻璃杯都要被迫换成铁制的,所以我赶紧从她身边走了过去,但她那惶恐不已的目光还是几乎把我的背部刺穿。即使是中午了,公司里面还是没有什么人,公司很大,所以经常可以远远地眺望,看见一些行踪诡秘的身影在复印机,传真机,又或者微波炉之类器材附近出没。自从公司最后一个女孩染了红发并且辞职之后,这里就变得有那么点死气沉沉了。老板是一个秃头的中年人,这也是保证公司可以维持下去的重要原因,因为他没有头发可以染红。

我今天也是来辞职的。老板似乎已经习惯了,因为他看见我的红发也是一般的无动于衷。他挺寂寞地望着窗外。外面阳光很好,办公室里弥漫着一股子丁香花的味道。
“为什么要把头发染红呢?”
“因为看见鼻涕虫了。”
“噢,是吗?说起来,已经很久没有看见它了。”老板的样子更寂寞了。
“其实,还是不要看见它比较好。”我说了句比较违心的话。
“嗯,那么。。”他颇有些勉强地站起来,向我伸出了右手。“自己保重吧。”
“不是应该是左手吗?”我力图使气氛可以轻松起来。
他有些恍然大悟一般地笑了一笑,然后向我伸出了左手。
“红发的滋味怎么样?”
“难说,。。要不,我们找时间去喝一杯?”
老板摇了摇头,这让我松了一口气。临别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问了那个问题,
“对了,你知道荣格是谁吗?”
老板看起来很疑惑的样子,沉默了好一会儿后才说,
“听名字应该也是一个红发的家伙吧,对不起,我不知道。”
从后门离开公司的时候,我颇有些遗憾。当然,老板是个好人,但时,如果他知道荣格是谁,又或者不是秃头的话,那就更好了。

我回去位于犹太区的银行,把所有的存款取出来,然后以匿名的形式把钱都存进了女朋友的帐户。在银行的时候,我打了几个电话,把所有的信用卡都取消了。之后,我去了一趟健身俱乐部,在把会员资格取消之前,我在游泳池里畅快地游了几个来回。然后,我返回地下的居室,把书籍,葛雷顾尔德的唱片,旧的羽毛球拍以及那四十八个洗得干干净净的可乐罐子都搬了出来,放在了那许多虽然叫不出名字但依旧到处可以看得见的杂物的旁边。最后,我没有忘记再检查一遍浴室,鼻涕虫当然已经不在了。我关上了浴室的灯。再往后,我发觉我已经无事可做了。

我独自踌躇在犹太区的街道上,红发在午后的太阳下继续漫无所谓地燃烧着。空气非常的干爽透明,这即使在初夏也显得有点不同寻常,到处是一股浓郁的丁香花的味道。草丛绿得非常的漂亮,虫子们还在睡觉。天也非常的蓝,蓝得简直有点不自然的味道。邻居们粉刷一新的房子明显和周围颇为古旧的空气并不搭配,在蓝天下简直就象寓言里面那一座座被精心打磨过的象牙塔。但这些其实都无所谓了。即使我还是先天对名称有着某种不可言喻的执着,虽然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这里会被称为犹太区,甚至我还是不知道容格是谁,但我觉得自己已经开始喜欢这个社区了。

几个犹太社区的小孩在路上有限度地追逐着,我坐在象牙塔的外面,看着他们兴奋地互相打闹。两个男孩突然用力把一个女孩推倒在地上,女孩于是坐在那里不动了,也不哭也不说话,就是那么紧紧地盯着那两个男孩。那只是一个样子平凡的少女,平庸性的因子象雾气一般从她出生开始就笼罩在她周围,到了现在可能已经深深地渗入她的皮肤深处了。虽然年纪还不大,但她的脸上已经没有了那种少女所特有的透明感了。她将来也必然逃不过红发的命运吧。我伏下头,一种无以名状的悲哀把我彻底地笼罩,我于是开始了没有止境的抽泣。

傍晚的时候,我终于因为红发罪被逮捕。在囚车里面我一直在想,那条来历不明的鼻涕虫现在不知道怎么样了。透过车窗,我看见邻居们很和善地看着我,看着我的红发,不停地冲我眨眼。红发在夕阳下烧得越来越旺盛了,囚车里始终弥漫着一股子浓郁的丁香花的味道。

作者:张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