蚯蚓巷臆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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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蚯蚓巷臆想书》是荷兰作家博卡姆伊尔为他新婚不久就病逝的妻子蕾伊写的小说。蕾伊是法尔各人,法尔各,这个我通过一册手抄本性质的地图册得知的版图仅有两万平方公里的小国盛产女人用的一种冷门胭脂,这种胭脂只在一个很小的女人圈里被承认被接纳被使用,用过的人笃信它具有某种轻微的巫术功能。除了年产量共计不超过三十公斤的冷门胭脂,小国法尔各还出产一种构成物质与牙齿极为接近的牙箍,法尔各的老年人使用这种牙箍已经很多年,使用者都不忘通过遗嘱的形式提醒子孙最完美的葬礼如果缺了这种牙箍的在场那该有多沮丧,事实上,很多次葬礼上死者回光返照似地隔着厚厚的棺板大喝一声,也无非是发现嘴巴里少了件什么。可惜的是法尔各的牙箍从不出口,也不许偶尔观光的游客将其带走,小小的牙箍对于这个手抄本地图册上仅有一粒花籽大的小国无异于一级国宝,这也算作是千百年来法尔各人膜拜牙齿尤如膜拜圣器的一个注解吧。对这两样东西,冷门胭脂和圣物牙箍,蕾伊并不熟悉。牙箍她只在一些老人喃喃自语的嘴巴里偶尔看到,她无理解圣器为何偏爱老人,每看到两片干树皮似的嘴唇里面闪现一小块牙箍,她就迅速将脸调过去,强迫自己不去看,以免目光接触到那仿佛正被玷污的圣器,浑身不自在。被戏称为冷门胭脂的法尔各胭脂,蕾伊也只是二十岁以婚姻之名跟随博卡姆伊尔离开法尔各时,以新娘子的身份向当地公安机关购得了50克。冷门胭脂在法尔各可不冷门,何止不冷门,它的身价几乎与黄金持平。可能出于胭脂引发的巫术方面的安全考虑,每一克的胭脂都被责令由公安机关保存和出售。如你所想,既便如此以盗窃胭脂为生的亡命之徒仍是惩罚一批又冒出一批,铤而走险的人们似乎凭借一种固执的激情,盲目地与公安机关的胭脂兜旋着,较量着。蕾伊的一个远方表兄就曾是其中一员。蕾伊对表兄的那段经历一直引以为耻,即使在博卡姆伊尔面前,也只是一句能打住绝不说两句。对她不屑言说的事,她珍惜自己的语言就像珍惜家乡的冷门胭脂。跟随博卡姆伊尔踏上荷兰的土地后,还能把自己与遥远的近乎已经消失了的法尔各联系起来的,除了两人曾涉足法尔各的身体外,就只剩这小小的一包胭脂了。别说舍不得用,就是每周一次从保密性很好的盒子套盒子的中国套盒最里层的小盒子里取出胭脂看一看,蕾伊都担心自己的指纹对胭脂包的外包装造成损伤。显然,50克胭脂在这个身处异国他乡的法尔各女子的心目中已经不知不觉取代了牙箍的圣器地位。这一点,她本人再明白不过。不过还好,没有追究。这就足以使她在很多个清晨突然莫其妙地兴奋起来,她揉搓着双手一次次将颤抖的唇压上博卡姆伊尔依然昏睡的额头。
对于蕾伊这一经常性的举动,博卡姆伊尔认为这样的解释再贴切不过:新婚女子总是疯疯癫癫的,她们感觉到的幸福无处不在,空气中,水中,桌布的纹理中,不经意一瞥时窗外一片树叶的反光中……目光所及,皆为幸福的代理。博卡姆伊尔分享着蕾伊对幸福的感知,也分享着爱情这一个头儿绝不亚于地球和银河系、甜美如回忆的庞然大物。对于丈夫的这一看法,蕾伊并不知情,一看到丈夫时不时笑眯眯地注视着她,并不言语,她就满足了。她没想过对丈夫的这些举动刨根问底,她容易满足的身体阻止着这一想法儿的产生,只有她自己的身体知道她需不需要这些想法儿。
这对儿新婚夫妇住在荷兰一座新建成不久的码头上,码头像圆形蛛网的准圆心似地辐射出许多密密麻麻的航线,荷兰的大小船只都沿这些航线,将成批货物或一个个单独的人运往世界各地或从世界各地运回。他们的新居位于蛛网码头西南一条被称之为响尾蛇的胡同里。胡同两侧的墙壁一年四季由碧绿的常青藤覆盖,这在天上过路的飞行员眼里,只是一条细长的曲里拐弯的绿色水流,一根大海无意中伸出的绿色触须。博卡姆伊尔和蕾伊的新居位于响尾蛇胡同的三分之一处(丈夫一次对妻子不无感慨地说他的柔情只及她的三分之一),如果你有幸造访他们的故居,你一定会看到这样的门牌:绿色响尾蛇胡同三分之一处博蕾公寓。夫妇二人贡献出各自姓氏的第一个字母为这座现今荷兰最著名的文化故居之一命名,虽然他们居住在这里的时间不足一年零三个月。蕾伊次年病故后,一天夜里博卡姆伊尔搬了出去。他独自一人的新居位于荷兰边境一个偏僻的小镇上,小巷的名字是“蚯蚓巷”。在蚯蚓巷出入的博卡姆伊尔注定少言寡语,仿佛生活在地表以下,他和人们之间隔了厚厚的泥土,人们无法打扰他,他也不主动和任何人发生关系。这样的状况一直持续到离世。《蚯蚓巷臆想书》就诞生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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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引发的战争结束了,交战双方静默着退出战场,对于战败的一方,静默是再贴切不过的举动了,任何一点突出的声音都极容易被误解为一种尽量不露声色的冷嘲热讽,战胜的一方呢?尽管他们有足够的理由以一种狂欢的姿态撤离战场,但考虑到那些阵亡的弟兄此刻所处的静默状态,任何一种与庆祝有关的想法对他们都是一种没心没肺的侮辱,对他们表达哀思,静默是再合适不过了,总之战争结束了,活着的人还将这样那样地继续去活,离去的人也将用他们新获取的方式继续存在,至于那件引发战争的不起眼的小事,则再也无人提起,无人追究。战败开始总结失利的原因,开始加大武器研研制的士兵的训练强度,摩拳擦掌地为下一次战争做准备,胜利的一方呢,他们早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庆功宴,欢呼游行,放松每一根汗毛的假期……总之那件引发战争的不起眼的小事再也无人提及,亦或是不屑。
一场九十分钟的电影结束了,对对男女手拉着手或互相搂抱着从那个以出售影像为目的的黑盒子般的剧场出来,说说笑笑地走在各自的路线上。影片的内容已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刚刚一同分享了这部影片,就像一同在附近的小餐馆吃过晚餐一样,通过这部作用类似于晚餐的影片,他们之间的距离更近了,他们默默度量着这种不断减少的距离,计划着下一步的行动。他们中有人可能是那场战争中参战的士兵的子女或远亲,他们度量与情人距离时保持的那种沉默,与曾经年轻的士兵退出战场时的沉默遥遥呼应,尽管这种呼应微弱至极,以至无法触及人的感觉系统。不同的时空赋予不同的人不同路线,士兵在战场和军营之间来回往返,热恋的男女在咖啡店影剧院及朋友住处心安理得地穿梭往来,遥遥响应的两种沉默却无人提及,也可能是不屑。
病人终于顺利出院了。再也没有比出院让这个一直疾病缠身的人愉快的事了。出院意味着与那些冷血的针头滴管随时都会进入他体内的药水药片告别,与那些始终微笑却手指冰凉的穿白衣的人告别,与这座有着与学校监狱军营相同管理制度的弥漫着半科学半刑房气味的场所告别。告别是件愉快的事,病人此刻一口咬定。就在前不久,死神迈着一种貌似护士的步子无声地接近过他,可能是怜悯,也可能是其它的意外打扰了,死神后来又静静地踩着那种仿佛是穿了消声鞋的步子离去了。告别是件愉快的事。死神的气息与病人最接近的时候,病人就曾这样想。现在他站在医院的门口,被一个与他生活过多年的女人搀扶着,仿佛这女人刚刚与死神搏斗过一番后从死神那里夺回了他,她把他的胳膊抓得紧紧的,生怕他忽哟一声又被死神拖走。告别是件愉快的事,病人心里反复念叨着这句,想把它说给她,又怕她不理解反而引起误会,就沉默着,冲她微笑。她也笑笑,没说什么。这时一个老兵从他们脸前擦过,街对面,一对年轻男女从咖啡店出来,咖啡店呢,正放着一支悲伤的与沉默有关的歌。
以结束和沉默来作为这篇小说的开始,并非作者的初衷。这篇小说理应有个更好的开始。起码故事性强一点,比如:男孩向女孩求爱,女孩提出一个条件,“你为我挖一个坑”,“多深?”“眼泪落下去,三天三夜也不见底儿。”男孩于是陷入困境,为这样一个坑茶饭不思,挥汗如雨,他以为挖到十米深时她会要求他停下,但她没有,他继续挖,他以为挖到五十米深时她会答应他的求婚,她也没有……他每天在越来越深的地下用手机与她保持联系,开始时一到吃饭时间他就踩着坑壁上的一个个小坑爬上来,没多久这爬上来一趟就需花费少半天的时间,这些时间如果能用在多挖深几米那该多好,于是,吃饭时间女孩都会用越来越长的绳索将饭盒吊下来,直至一天他挖出了水,水越漫越高,她来送饭时已经漫到了他的脖子,这样下去,不用半个小时他整个人就会被全部淹没,女孩迅速放下绳子,但男孩今天多挖的深度已经远远大于她加长的绳子,井水里的那双手碰不着晃动中的绳子……哦,不不,这样的爱情故事还是留给电影吧,它不适合我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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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瓦耳多国王坐在花园的小板凳上专心致志地看着一只凤蝶如何被一朵月季吸引如何被月季的刺扎伤最后又如何坠入月季下方那张因为闲置过久显得有点儿尴尬的崭新蛛网。六月的晚风吹拂着国王身上的每根汗毛蛛网上的每根蛛丝凤蝶身上的每粒花粉。汗毛像一望无垠的麦浪在国王的皮肤上成片成片地倒下又成片成片地涌起,蛛丝仿佛婴儿下唇垂下的亮晶晶的口水根根散发着经久不衰的欲望之光,数以亿计的花粉颗粒此刻正以数以亿计的月季远亲的身份向月季联名上书凤蝶的罪大恶极以及自己离乡背井的血泪史。如同上帝用他那双无形的手轻抚每个祈祷中前额,国王抚了抚身上子民般的汗毛,如同即将坠地的口水突然被嘴唇吸了吸,凤蝶每挣扎一会儿蛛网都不忘及时将每根蛛丝紧一紧,不断有微风吹来,微风不断地将凤蝶身上的花粉带走,花粉斗志激昂的声声控诉也随之一分贝一分贝地降下去。
六月傍晚的花园城,一个米粒大小的布瓦耳多国王在小板凳上的布瓦耳多国王头脑里由凤蝶月季蛛网三者搭建的等边三角形的三条边上高速奔跑。每条边都有无限长,小布瓦耳多每跑完一条无限长的边,就及时跳上相邻的另一条继续跑。他奔跑的速度与我们已知的所有速度都无可比性。大布瓦耳多在晚风里静静地欣赏着小布瓦耳多的这种奔跑,不知不觉沉入梦境。经由梦境大布耳瓦朵很快就跳上小布耳瓦多一直奔跑的等边三角形。他悲哀地发现,自己并不比小布耳瓦多大多少。
现在,两个大小相差无几的布耳瓦多在凤蝶月季和蛛网构建的三角形上高速奔跑。六月的微风从南向北,自东向西,在花园里来来回回地吹着。月上柳梢头。
公主和她的秘密情人把今晚约会的地点定在花园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公主牵着一只黄金幼虎,情人拖着他肥硕的假尾,两人先后来到花园的东南角。他们没能立即发现呆坐小板凳上的国王,他们的目光被对方的身体牵引着,霸占着。公主说你的假尾看起来很有风度。情人说早上洗的,下午出发前才干。公主说你们那边今天出太阳没?情人说只出了半个,不然也不会干得这样慢。公主叹口气说半个太阳已经很不错了,我们这边已经有三个月不见阳光了。太阳似乎变得娇气了。情人说我们那边也不是每天都能见到半个太阳,有时是三分之一,有时连五分之一都不到,邻居们都猜测说太阳忙于坐月子,即将临盆。公主听了骂一句不要脸,说你怎么什么话都说?情人不说话了。他笑着靠过来一把搂住公主的腰。
黄金幼虎挣脱气喘吁吁的公主的指扣后,悄悄收起自己的四肢,像蛇一般腹部贴地无声地四处游逛。没多久,它找到国王布瓦耳多,并跳进他入睡的身体,继而跳上两个布瓦耳多一起奔跑的三角形。它发现自己被缩小了很多倍,它发现时至今日还未单独奔跑过一次。它放出藏于肚中的四肢,试探性地跑了起来。
现在,凤蝶月季蛛网构建的三角形上奔跑着两个布瓦耳多和一只黄金幼虎。凉丝丝的微风在花园来来回回地吹着。公主和她的秘密情人相约黄昏后。

3
昏睡的人被梦中的一些景象打扰了,她变得心神不宁,变得焦虑,却一时又无法醒来,只是徒劳地摇晃着身体。我从他的床边经过,正准备倒掉手里这杯变质的美酒。一些人被长期困在墙里,一些人却可以在墙壁之间行走如飞。如同水穿过鱼网。
火红的信鸽收起身子,子弹一样穿过树上的颗颗果实,啄走粒粒果核,并将它们在沿途一一抛撒。此时,它的主人正用拆草帽的方法吃一张北方特有的千层饼。后半夜,雨中返乡的旅人,仿佛正午艰难行进于沙漠的驼队。“整个世界,向后一步——退!一个声音命令着。”退休的父亲在信中这样说。在那样一个繁华的大都市,他骑着一只镶有金色条纹的木狗,一生都往返于住处公司。你听,小广场上的4500尊大型雕像在细雨中正低吼着一支末世的歌。楼上的住户把自家的阳台扩建扩建再扩建,使得原先两幢楼之间的露天大街不再露天。行人和车辆从他家的阳台下经过,就像穿过一截长长的隧道。

4
丈夫在去迷宫的途中,迷了路。
今天是妻子的老情人下葬的日子。
一大早,飘起了雪。冥币般的雪片无声地落在树梢,屋顶,地面,给大地裹上了一层洁白的裹尸布。
丈夫醒来后迟迟不愿睁开眼睛。
虽然妻子就睡在他的身边,但他知道,她的心已经睡进了老情人的棺椁。
他们是什么时候相识的呢?丈夫孩子似地想。

5
生锈的笔尖在纸上划动着。钢笔厂的工人A因为这支笔尖被辞退后,就一直在铅笔厂上班。钢笔厂在城的东南角,铅笔厂在西北角。十几年来,A每天都搭顺风车从城的东南角赶到西北角去上班。因为是别人的车,所以他从不在中途下车,就是尿急也自己忍着。一天顺风车在半道出了意外,司机钻在车身下面迟迟修不好,A第一次在中途下车。现在,要么重搭一辆顺风车,要么步行去铅笔厂。没走几步,就看到位于钢笔厂和铅笔厂之间的橡皮厂。A想都没想,直接走了进去。不久,A开始在橡皮厂上班。不久,A终于忘掉了钢笔厂那支让他倒霉的笔尖。现在,这支笔尖仍在纸上沙沙作响。它被一只苍老的手握着,与手同属一身的衰老头颅不时咳嗽几声。每一声咳嗽,都会让这颗与头颅同属一身的心脏久久地缓不过气来。这具来日无多的身躯和笔尖在纸上发出的欢快的沙沙声,多么不和谐。
文具店年轻的女职员有段时间一直愁眉不展。她刚从乡下来,找到这份工作不容易。可上班没多久就碰上一支有问题的钢笔。黑心店主沉着脸说,考验你的时候到啦,希望你在最短的时间内把这支钢笔卖出去!女职员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开始心怀鬼胎地劝试来试去的顾客“不妨试试这一支”。可顾客个个都是明眼人,都是挑选专家。“很明显这支笔有问题嘛!”“为什么要我试这支?”“你以为我会花钱买一支有毛病的新钢笔吗?”他们用不同的口吻回应着女职员。怎么办呢?如果卖不出去,这份工作就很难保得住
。考虑再三,她还是决定把这支笔装进自己的衣袋,并在帐上增添相应的货款。“不错嘛,看来你还是有两下子。”黑心店主呵呵地笑着,“能告诉我买走笔的人长什么样子吗?”“嗯……”女职员可没想到回答这个,就随口说“一个戴眼镜的人。”“它估计多大年纪?”“大概三十多岁吧。”“穿的是什么?西装?衬衫?”“衬衫。”她低声说。“你还记得他的口音吗?本人地?或是过路的外地客?”“不像是本地的,他话不多,只是说买支笔……”“你留心他的牙齿了没?如果牙齿发黄,就有可能吸烟。”“不,他不吸烟。因为我没嗅到他身上的烟味了。你知道的,我对烟味很敏感,很多顾客就是牙齿很白,身上也带烟味的,从牙齿看一个人吸烟不吸烟,不准的。”“哦?呵呵,比如我?呵呵,我就是最好的例子,”店主说着,有点儿得意了,“不过我每天都去看牙医,每天都洗一次牙,如果不去,晚上就会遭到她的拒绝……”说到一半,店主开始对女职员动手动脚。女职员当然反抗。可越反抗店主越来劲,不久店主就摸出了她身上的那支钢笔。“哦,哈哈,原来它在这儿?那么,那个三十多岁穿衬衫的年轻人呢?他去了哪儿?”“嗯……是他送给我的。”女职员整理着衣服,顺口说。“他可不是外地人呐,他是哪里人?你知道么?你肯定不知道。”“不!我知道,我知道!他也在乡下,不只是乡下,我们还是同村,不,不只是同村,我们从小就青梅竹马情投意合……”不知道女职员后来还在没在文具店干下去,不知道她梦没梦过自己虚拟的青梅竹马的年轻人,反正这支有毛病的钢尖如今是在这个老人的手里锈掉了。现在他正用这支锈掉的笔尖沙沙地写着一封信。情书?可能性不大。遗书吗?或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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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五点半我在操场跑步的时候,碰到一个人。那人长得和我一模一样。我很惊讶,悄悄跟在他后面。他跑完步,离开操场。我也尾随他离开操场。他走的是一条我再熟悉不过的路线。多年来我一直走的这条路线连接着操场和我的住处。那人在我的门前停住,摸出钥匙,打开门走了进去。不过他没有把门拉住(和我平时一样),我轻轻拨开门也跟了进去。他推开我卧室的门,看到床上躺着一个与他一模一样的人(当然也和我一模一样),他吓坏了。床上的人还没睡醒,仿佛梦到了什么,急于醒来,却只是双眼紧闭徒劳地挣扎着。那人照照镜子,又看看床上那个与自己一模一样的人,后来,他腾地一跃跳进镜子,与镜子里的影像合二为一,然后在镜子里拉窗帘似地拉了那么一下,镜面又变得空无一物。我呆呆地站在卧室门外,透过门缝盯着那扇不同寻常的镜子一动不动。不一会儿,床上的人醒了。他好像被梦中的景象吓着了,却又庆幸自己及时醒来。他点支烟到镜子前照镜子,没照多久也腾地跃进镜面,也拉上镜面内部的水银帘,使镜面恢复为空白。现在卧室里一个人也没有,摊开的被子还没叠,拖鞋在地上随意地丢着,几处地板还有昨夜的烟灰。一切和我五点二十离开时一模一样。我壮着胆子走进去,发现并没有什么不妥。唯一不同的是,烟盒里昨天所剩的最后一支烟不见了。我把空烟盒揉成一团扔进纸篓后,好奇心把我带到了镜子前。我照了照镜子,没错,我还是我,镜子里也没发现什么异样。可不知为什么,就在我正准备离开镜子时,我突然也像中了咒语般腾地一跃,跃进镜面。镜面内部什么也没有,只有一扇水银帘。我并没及时将帘子拉起,而是无限留恋地往镜面外望。我望见一个与我一模一样的人正在卧室外面透过门缝向卧室内部张望。他的眼中满是惊恐。他哇哇地尖叫着逃走后,我绝望地拉上水银帘,使镜面恢复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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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从我门前经过的人,提着一根废弃的水管。他每走几步,就会有一滴水从管口滴下。那些水滴从不落至地面,而是在快接近地面五公分的时候,像打秋千似地,以一个抛物线的姿态重新往上扬,仿佛被根无形的线牵着,而线头那端的人需要做的,只是不使它着地。这样的水滴上扬到一个高度,大约是水管工上衣第二颗纽扣时,就像只肥皂泡一样嘣地爆掉,爆出一只绿豆大的小人来。那小人和水管工一模一样,我很讷闷,他连翅膀也没有,既然诞生在空中就该有翅膀,我想。小人们在空中尖叫着,身在却飞快地往下坠,嘣地掉在地上,扬起几粒微尘,一扭脖子就咽了气。他们的生命何其短暂,生,自水滴爆开的一刹生,死,至坠地的一瞬间死。总的算来也不过三两秒。行走的水管工却没察觉到这些,他只是像个普通人那样走着,看也不看一眼手里提的废弃水管。刚从我门前经过的人,提着一盒糕点。不知为什么,系糕点的细绳上停着一只蜻蜓。很可能是假的。在糕点绳上点缀一些塑料小动物可是商家的拿手好戏。可是,那只蜻蜓细长的尾巴不断地在蠕动,翅膀可能是拍得久了,拍得不像刚开始那样频繁,但偶尔也还会拍两下,验证一下能否飞走的侥幸心态。我甚至看到它的眼珠在转,天呐,它怎么会是一只塑料蜻蜓?我赶忙取出儿子玩耍用的小箭,拉弓瞄准,嗖地一箭过去,射偏了,儿子的箭是用轻飘飘的麦杆做的,太重的材料他玩不了,比方竹篾、柳枝,麦杆箭太轻了,随便一缕过路的小风都足以便它偏离原定轨道。我不气馁,又拉一支,嗖地过去,还是没中。连蜻蜓的连儿也没擦着。这可如何是好?提糕点的人在前面走,我猫着个腰紧随其后,我必须使瞄准的视线与糕点绳上的蜻蜓齐平,也就是与那人的胯齐平。我这样在街上走,自然少不了看热闹的,那些人在身后冲着我嘻嘻哈哈地指手划脚,不过,只要他们不使提糕点的人产生疑心,我就不在乎。我断地瞄准蜻蜓射出小箭,又不断地捡起前方落地的空箭。终于,一箭过去,嘣地一声,绳子断了。糕点从那人手里掉落地面。但就在它快接触地面时,挣扎得已经奄奄一息的蜻蜓仿佛梦中惊醒似地突然起飞。看着那人弯腰捡糕点的样子,我终于松一口气,揉揉腰缓缓站起来。而这时呢,我身后那些嘻嘻哈哈的围观者们,却怎么也笑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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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雨霏霏的午后,有人敲我的窗。我从床上爬起来。那人穿着橄榄绿的制服,自称是邮递员。他请求我为他开窗,他说“有你的一件包裹”。我很奇怪,就算是件包裹,他为什么不把它投进我门口专用的收件箱?我说“你放在那里好了”。他说“不,我得亲手交给你。那人交给我时,要我把它亲手交给你。”我说“你把它先放到收件箱里,我穿好外套就去取。”那人还是一动不动,很为难的样子。看得出来,他还是个内秀的年轻人。最后,他鼓起勇气说“先生,你还是打开窗子,让我把它亲手交给你吧。我不想出什么差错。何况……”“何况什么?”“何况……那人把包裹托付给我时,付了我双倍的邮费。哦……你知道的,我一推再推,结果还是没推掉……他留下双份的钱就走了。”“呵呵,我不管你收了人家多少邮费,我确实没有从窗户里收过包裹,一封信也没有。”邮递员的脸不知何时,已经变得通红,就是这样,他还是没放弃要我从窗户取走包裹的念头。他甚至开始有点儿撒娇地说“先生,求求你了,就是看在雨还未停的份儿上,你也应该……”这种撒娇真让人受不了。我飞快地、打开窗子——接过包裹——关上窗子。那人随之不见。
这是一件什么样的包裹?收件人地址栏写着“解放路万历胡同112,午后睡眠的先生(收)”,寄件人是“卡夫卡传记研究学会(注:民间),K-K。”除了收件人地址,其它两项根本与我扯不上关系。“午后睡眠的先生”?呵呵……这样的称谓,不确切得要多可笑有多可笑。“卡夫卡传记研究会”?还是“民间”?难道还有“官方”一说?“卡夫卡传记”?怎么会有人专门研究某人的传记?“卡夫卡”是个人么?他是哪国的?音乐家?画家?诗人?还有最后那个署名处的“K-K”!一看就是随意捏造的,没有父母会给孩子起这样生硬的名字。两个K中间还别出心裁地加了一道“-”,呵呵,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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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昂贵的红土建造房屋,在红土平原的这个指甲盖大小的红土国,至今仍是一件冒险的事。红土国没有用红泥造屋的传统,他们原来可以将国土上取之不尽用之不完的优质红土烧成红砖红瓦,再作吸附力极强的红泥将其细密排列组合,建成漂亮的座座房屋,但红土国没人敢这样做。不是他们不想,他们每天都对着满眼的红土设想自己有朝一日建起红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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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睡前总感觉有个人站在床边一动不动地盯着你。你盯开眼睛,那人就不见了。可眼睛一闭,那人就又出现在床边,一动不动地盯着你。每次入睡你都频繁地将眼睛睁开闭上睁开闭上,而那个忽来忽去的人则随着眼皮的睁闭消失出现,绝无失误,精确到最小的时间单位。你永远不可能看到他,但奇怪的是,你感觉得到他,并且,还毛骨悚然。你每晚入睡前把灯一关,就和那人玩眼皮游戏,直至筋疲力尽到眼皮再也睁不开,方才罢休。在迷迷糊糊进入的梦境中,你常碰到那人。你的梦境有多宽广,那人的活动范围就有多大。你在梦境中的城市乡村找准备休息的旅店时,不时就瞥见那人。他悄悄地尾随着你,在一个你不知道的角度静静地注视着你,投射过来的视线和你进入梦境前在床上感觉到的一模一样。你在现实和梦境(现实的隔壁)与这人一同生活多年,斗争多年,你甚至习惯了他那种毫无目地的注视,当初令人毛骨悚然的视线奇妙地转换为万千涓涓细流从你的体表流过,转换为缕缕柔风从你的毛孔拂过,这如同恋人般的抚摸令你惬意无比。你开始有意寻找他,迎合他。你可能不知道,正是你这种寻找和迎合令他坠入覆灭的深渊,永不回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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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季丛中锈迹斑斑的怀表如同拄着拐杖的失明老人,有一下没一下地走着。流动的透明到无形的风把月季的茎摇得咯吱作响,仿佛除了安静的泥土和怀表之外别无一物的花丛中跑动着万千老鼠,它们因为某个原因或者没有原因只是一时兴起畅快地吱吱乱叫。对于这种宏大的吱吱声,怀表秒针发出的声响又如同一个夜间活动并穿了价格昂贵的消声鞋的黑衣贼,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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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一个一个的字,一个一个的词出发,途经句的丛林,段的山谷,哦,还有,还有标点的流水,与一群又一群陌生的面孔擦身而过。那些面孔大致上同,只略有差异,它们令我头晕目眩。很长一个时期我就在这种头晕目眩中度过。我不知道它们中的哪一位,会成为小说的主人公。
最担心的事情莫过于,从这本书的第一页一直到最后一页,主人公都未出现,我汗流颊背的寻找显得徒劳而好笑。最担心的事情莫过于,像我这样一个写小说的人,一个深入小说中寻找主人公的人,莫明其妙地成为小说的主人公。
当前最要紧的,就是在还没有引起读者怀疑的情况下,把主人公的胸章佩戴给一个我混迹于人群不知是羞于露面还是有意与我捉迷藏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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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步一步艰难地挪到世界的出口,又一步一步艰难地原路返回。我的腿不好,尽管我拄着两根拐杖,每根拐杖都有三个分杈,每个分杈又有九个小分杈,每个小分杈又有八十一个更小的分杈,我还是走不稳。我的腿不好。分杈再多,也只是最大限度地保证我不致于跌倒,它们对速度没有帮助。不过,这已经很好了,尽管走得慢,但已经是可以走了。只要不停下,每走一步,和目标的距离就会缩短一步,到达目的地只是个时间问题。可,我的时间显然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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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段既漫长又短暂既潮湿又温暖的旅程,你从这个世界的入口出来,双目紧闭,呼吸匀称。最爱你的人等待你的哭声,他们渴望收到这样的见面礼。你似乎天生就有这方面的天赋,你毫不吝惜自己的哭声,第一次哭喊就可以哭得汹涌澎湃惊天动地,不得不使人怀疑你成为这方面的行家已经很久。为了这次哭喊你曾一度反复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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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睡中的婴儿已经初步具备了做梦系统,他会梦到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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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耐心不够,还是经验丰富,太过自信,这只动物打洞时总是草草地刨两下,至多也是挖到一指深,就果断地放弃另寻新址。和这只动动物一样,小说家伊尔姆最近写小说总是写不到两千字就收尾,他变得很没有耐心,哦,也可能是他在这方面经验太过丰富,一眼就看出这部小说没什么前途。他写了一个又一个的一千字、两千字,故事只是开了个头,还没来得及发展小说就结束了。这样的小说没人会读,更谈不上市场。于是,在朋友们看来,长此以往,令人担忧的则是伊尔姆的前途了。
伊尔姆本人却不这么认为。尽管朋友们不说,他从他们的脸色也能看出这层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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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眠就像一件紧贴着皮肤的透明衣,这些年他一直穿着,怎么脱也脱不掉。失眠就像生活在他身体里的一只脾气古怪的小动物,白天休息,夜间开始活动。他每次在床上合上眼皮时,也正是这动物一天中最活跃的时候。它奔跑着,跳跃着,在他的肚子里勾勾这儿,挑挑那儿,展示着它旺盛的生命力。多年来,这可怜的人遭受着双重失眠的折磨:他不仅穿着一层永远脱不掉的失眠透明衣,还以自己的身体为场所饲养一只名叫失眠的小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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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貌似倒叙的故事。
A在夜里两点四十醒来,拉开灯,墙上的表噌噌地走着,秒针噌噌地逆时针转动,转满一圈,分针就逆时针紧跟着噌地一下,分针就只走那么一下。不过这一下就足已说明问题了。A并没有看错,如果只是秒针逆时针旋转让A怀疑自己的眼睛的话,分针的逆向旋转就打消了他的猜测。现在,他已经接受了时钟反方向行走的事实。他从床上爬起来,洗把脸坐在书桌前开始接着写入睡前没写完的论文。
窗外渐渐亮起来,却没有平时清洁工扫街的扫帚声,取而代之的是由远及近越来越嘈杂的人声。A拉开窗帘,发现此刻到来的并不是第二天的清晨,而是前一天的黄昏。哦,这并不稀奇,因为夜里快三点的时候时钟就开始逆向转动了。如果来到的是一个全新的清晨那反倒让人觉着不合逻辑。A写完论文,走在前一天傍晚的街道上,街上的行人都各行其是,丝毫不觉得有何不妥。A想着能碰到熟人,向他打听一下时钟反方向转动的事,但熟人们似乎都知道他此刻正在找他们,这个问题会难倒他们似的,故意躲得远远的。A只得走进一家经常光顾的小饭店。
啊,来啦!要点儿什么?外乡老板用掺了家乡口音的普通话向A打招呼。
我现在不太饿,呆会儿再吃。
哦,那您……
我是想……A似乎是要谈及自己性方向的隐私似的,有点儿开不了口。不过这也难怪,走了这么久他还没碰到一个哪怕对这个第二次重现的黄昏怀疑的人。
要说什么你就说吧,咱们认识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如果这里不方便,咱们到后台说。外乡老板做出一个请的手势。A和外乡老板在饭店仓库停住。老板四下里看了看,一个人也没有。嗯?他试图用这个向上扬的字打开A的嘴巴。
嗯!……A叹口气,仿佛被人误解似地,他又犹豫了。犹豫良久,才压低声音说:你戴表了没?
老板呵呵笑了。他把手腕伸给A。没错,A看到老板手腕上的秒针也正是反方向旋转着。确定自己没看错后,他看看老板的脸。老板被他的目光搞得有点儿莫明其妙。怎么了?外乡老板问。反着的……你没发现表在反着走么?逆向走!A几乎是用一种准备打架的口气在吼。可老板的表情呢?还是刚才那种莫明其妙,不过程度略有增加罢了。那怎么了?你觉得表不能逆向行走吗?告诉你吧,我十年前买这块表的时候它已经在逆向旋转了。我已经适应了这种时间。虽说和别人的表方向不同,但每天也刚好是二十四小时,一分也不多,不分也不少,并没有吃亏。老板说着说着,看到A涮地一下子变白的脸色,又止不住呵呵笑了,他说:我还以为多重要的事,原来就为这个?可是,可是你没发觉现在我们所在的这个傍晚是第二次的傍晚吗?它已经过去了,可现在又回来了……我还没经历过两个相同的傍晚呢!A的口吻渐渐由激烈变为自嘲。那又有什么!老板不屑地说:那是因为你还年轻,经历的事情少。你到我这种年龄就会知道的,别说是经历两次同一个傍晚,就是相同的人生过两遍也不足为奇!不瞒你说,我现在正在经历的,是第五遍了。
第五遍什么?A马上问。
人生嘛!这还用说?哎!我这人就是这命!每到五十一岁的时候,都会开一个饭店,无论我怎么不情愿,怎么与饭店兜圈子,最后还是开了,你看,我现在不是又在开着饭店吗?
天呐,你有几个五十一岁?A睁大眼睛。
这是第五个了。说这些有什么用?哼,管它第几个呢,照着原来的路子走就是了。外乡老板有点儿着急,他急着返回店里招呼顾客。A看出了这点,就没再问什么。道声谢就走了。
A在经历他有生以来初次遭遇的第二次出现的同一个傍晚。

19
风来的时候,总扬起你低低的裙角,雨来的时候,你用纤纤的手提着它们,提着你的小心的美。有多少次风来的时候,我们在一起,我看着那些无形物,将你的发丝掠起,就像我凝视你时那样。那二十岁,那乐观的第一个四分之一的生命里,我们相遇,如同子夜和正午的秒针的重叠。那属于年轻的第一个四分之一,我吐出深藏多年的全部情丝,在你细密的,细密遮掩的柔软心房。爱,我们就那样,小心地将它藏着,掖着,捧着,含着,给它锁上这世界已有的锁和我们独自发明的全部锁,大大小小的,各式各样的,千奇百怪的锁,我们满心欢喜锁上的,原来竟是一个空壳子,壳子里的宝,趁我们不注意,就那么轻巧地溜掉了,就像火苗回到火炉,水滴重返大海。珍爱的东西是囚不得的,可是难道就能放纵得了么?抓不住的总归是抓不住,还不如就作别人所说的如是想,抓住了又能怎样?其实也不能怎样。远远看到的,和到了手以后的,两样。
风来的时候,我总忍不住,向你所在的方向望,无论我在哪儿,离你多远。我的目光脆生生的,硬梆梆的,它们在重峦叠障的空气上打洞,打出无数大小相同的洞,通向你。你觉没觉出,空气中有异样?有时,偶尔。我就这样,一天天消耗着我的目光,又一天天地给它补给,让它在你身边的空气里穿来穿去。它就是我的风。

20
这是,是写给你的,未来的爱人。你在哪儿?我感到孤独。就是那种,人常说的,孤独。它像一把锥子,在心脏的各处,刺啊刺的,似乎握着它的,是一只失控已久的手。它像一把锤子,在我的头壳上神经质地锤呀锤的,握着它的仿佛是只死敌的手。这些手腕,只要适应了,习惯了,就觉得不怎么样,最难适应最难习惯的,是它根本不用任何工具,直接用手掐我的咽喉,还是冷不防地。你知道突然窒息的感觉吗?未来的爱人。你嗅到过死神的鼻息没有。我不止一次感到那高大的黑影向我逼近,它看似单薄,其实鬼诈。它的力量虽说飘飘忽忽,却无人能挡。背着它,我写下这些,托付拨快的时钟,捎给你。亲爱的,你的爱在受煎熬。

21
春风过牢狱。春风也是过牢狱的。囚徒满眼是泪。因为寂寞,爱,断了联络。我不该想到的,想到那些思维的暗角,那里的云朵,如发丝垂挂,如蜡屑坠落。京城的水袖,也是漫过了的,你的如烟的容颜。时光的软箭,摇摇摆摆地,慢悠悠地,一支接一支,就进了她的毛孔。懒懒的,一种懒懒的老。
你忘了我吧,故事。
诗,那么样地,嘬着我的舌,探着我的喉,我的心已经坠到最低点,凉到最低点,你就是一苗温热的火,嘬着我,舔着我,无需比喻地暖着我。指引我去爱。

22
埃瓦去买一种秘鲁烟草,路过集市时,碰到给人送货的比尔。比尔边走边和埃瓦打招呼:埃瓦,上星期三咱们一起去郊外观天象时我把家门钥匙落在草丛里啦,那天晚上咱们各自回家后,你舒舒服服地洗完热水澡躺在床上静静入睡时,一定没想到我在露天广场转来转去吧,那天我老婆正好回娘家,在这儿我只有你一个朋友,本来我是准备去你那儿的,可一想到你刚和我从郊区观天象回来,一定疲惫至极,就没忍心打扰你……喂,埃瓦,你还听得见我说话吗?……埃瓦站在那里,看着比尔越走越远,声音越来越小,却没能插上一句话,心里很不是滋味。他默默地对自己说,比尔老弟,路上小心哦。
埃瓦去买一种秘鲁烟草,在路过教堂时,两个月前后半夜溜进他卧室摸他钱夹子的人刚做完礼拜出来。那人留着两撇特意染成棕色的小胡子,每根胡须都装在只刚好容纳一根须胡的透明塑料袋里,袋子和袋子之间用一种芝麻粒大小的铁环串起来的铁链连接着,使单个儿的袋子不致于脱落。不用猜埃瓦也能想到,那可耻的人每个月花在胡须上的花销抵得上他半年的收入。染胡须所用的非洲进口矿物染料、特意为每根胡须制作的小袋子、把小袋子连接起来的微型铁链,其中随便一件都够可怜的比尔老弟一年忙活的。就是一般的有钱人也消费不起。可现在,从教堂出来的这个可耻的人,竟然把偷得的钱用于保护他的胡须!鬼知道他的户头上到底有多少钱!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还每个礼拜去教堂做祷告!埃瓦越想越气愤,一个箭步拦住那人:哟!好珍贵的胡须啊!央里诺城这么大,值得这样保护起来的胡须可是不多见啊!那人听后腼腆地笑笑,没说什么。这倒使埃瓦觉得自己像个无赖。有点儿幸灾乐祸地带着戏谑说:你不记得两个月前你在我卧室干的勾当了吗?嘿嘿……那人恍然大悟,转尔又抱歉地说:我想你搞错了,你说的是茨尔多洛吧?他是一个贼,经常化妆成我的样子,用我的形象偷窃。哦?我在央里诺城住了这么久,怎么没听说过?埃瓦将信将疑,却已没了再和那人对峙下去的兴趣。走的时候,那人主动和他握手,很友善的样子。
埃瓦去买秘鲁烟草,碰上提桂鱼的婶婶。虽然生活在同一个城里,但他们不见面已经有些年头了。也不知道整天都忙些什么。不过婶婶还是一眼就认出他:啊,你是,你是埃多索娃的小儿子吧?你父亲最近好吗?埃瓦看着这老太太,不说话。老太太立即补充:哦,你一定不认得我了,不过这不怪你,我最后一次抱你的时候你才五岁啊,一转眼十几二十年就过去了。你家里人都还好吧?埃瓦这才开了口:父亲前年冬天因为一场伤寒病故了,母亲在姐姐姐夫那儿,帮他们做做饭,看看孩子。婶婶听了不由得叹息道:他真是老糊涂了,去世也不托人告诉我一声,他怕是连我都忘了,我一直以为他好好的呢,想着什么时候抽空去看看他……埃瓦说:婶婶你的腿怎么样?婶婶说:去菜市场还可以,再远点儿就走不回去了。我城市每天都在增大,我刚搬来的时候它只有一个镇子那么大,现在则快成一个小国家了。埃瓦说:那是因为建筑工人没日没夜地干活造成的。婶婶好像没听见他的话,很陌生地自顾自地走了,仿佛刚才只是独自停下歇歇脚,自言自语一通后,重新上路。她这样的举动,就连埃瓦都开始怀疑自己刚才有没有和她交谈。这亲戚的确是老了,老糊涂了……

23
哥伦布收到一个小盒子。盒子用厚厚的蓝丝绒包裹着,揭开后,是层薄薄的黄丝绸。
送盒子的使者从哪里来?哥伦布吸着一种非洲的烟草,问大臣蔬木。
使者从东方来。蔬木毕恭毕敬地回答。蔬木是个日本人,因为对哥伦布建造的海上绿水国的人情风物感兴趣,才不远万里赶来为臣。
东方?东方也盛产蓝丝绒吗?哥伦布问。
不,陛下,东方只出口华美的丝绸。蔬木马上改口,又说:蓝丝绒似乎是西方的特产,陛下。
那么说,使者来自西方?刚说完,燃烧的烟卷哔啵一声,炸起一个火星儿,哥伦布没来得及躲闪,火星就飞进他漂亮的绿眉毛。
携带火元素的火星碰物就燃,它同时引燃了哥伦布的两根绿眉毛,因为眉毛所在的头颅敏捷地左右晃动,头颅下方疾速赶来的一根食指的盲止揉搓,一根眉毛很快熄灭,另一根上的火点儿貌似熄灭,其实仍在暗暗燃烧,只不过燃烧的速度降到了一个就连眉毛本身也感觉不到的程度。如同疲惫至极的人为了迅速恢复丧失的精力,有意放慢呼吸的速度。哥伦布被这粒火星的伎俩蒙蔽了,他以为险情已经消除,漂亮的绿眉毛已经平安无事。显然,他忽略了隐患。
去!把进贡烟草的非洲使者召来!哥伦布扑灭眉毛上这个月第三次飞入的火星儿,怒气冲冲地命令道。
大臣蔬木匆匆下殿。非洲使者是个瘦高挑儿的黑人。不知是经年饱尝天底下纯度最高的最光的普照,还是受广阔地域种类繁多的动植物的影响,这黑人一天到晚总是无忧无虑的,他似乎曾经学习过一种使身心快乐的方法,掌握了其中最本质的几招,也可能是,他快乐的本性与生俱来。当别人为了这样那样大小事情愁眉不展或悲伤哀叹时,你总能看到这黑人咧着一副白到惨白的牙齿嗷儿嗷儿地叫着,跳着,拍打着他从不离身的小非洲鼓,亢奋得像吃了药一样。不过最近他的牙齿有变蓝的迹像。他来海上绿水国已经快三个月了,如果这个月底他上贡给国王的非洲烟草仍未发现什么问题,他就准备搭船往回返。他可不想带着一副蓝色牙齿回非洲,人们会认为他中了魔法或是有意乔装打扮,人们将不再对他友好。那时他将被迫改变快乐的天性,因为孤独郁闷而死。
这天他正在一架靠着围墙的木梯的半腰上,练习一种新创的鼓点,大臣蔬木进来了。
蔬木给非洲使者行了礼:尊敬的使者,国王有事召您。
哈哈!国王终于想到我啦!嗷儿嗷儿!哈哈!哈哈!我一直想为他表演来以前就练习好的“卡洛嘟咕噜”,哈哈!嗷儿嗷儿!机会来啦!非洲使者激动得在梯子的各个阶梯上跳上跳下,还拍打着他腰间的小鼓作为伴奏。他黑亮的每个骨点处的皮肤在阳光里有一个刺眼的高光点,就像点缀着一颗光彩夺目的钻石。他的身体一刻不停地动作着,无数的高光点不断散开合拢,把大臣蔬木搞得眼花缭乱,头晕目眩。
尊敬的远方使者,请您准备一下,跟我上殿吧。蔬木用宽大的袖子遮着脸,出于礼节,他没有把身子转过来 ……

24
窗外的云朵不断地变换着形状。由一张三条腿的床变成一对儿了半开半合的眼睛时,小公主终于冲出玉米粒般排列紧密的一长串噩梦,一个鱼打挺,翻身趴在枕头上长长地哈一口气;像腊月打猎归来在温暖的小木屋喝着烧酒凭借挂在墙上体温还未完全散尽的猎物来回忆与猎物不久前进行过殊死搏斗的猎手,小公主吧唧着嘴巴很享受地将那些噩梦一一细数,她的脑中每闪过一幅梦中图景,窗外的云朵就迅速地呼应为山谷、沼泽、怪物、血、死亡、尸骨、厉鬼……云朵的这种变换,小公主没有发现,因为窗户上厚厚的窗帘还未被侍女拉开,国都早起的百姓也没发现,他们一睁开眼就要为当天的肚皮奔波,很少有看天的闲情。公主数完所有噩梦,侍女才进来。侍女服侍她穿衣洗漱。早餐之后,公主被后母叫了去。后母是个很邪恶的女人,公主一见到她,天上的云朵立即呈现蛇蝎图案。后母穿着一身黑……

25
海的晶莹剔透的蓝骨架,在沙滩举办的展示会上,以短片的方式重复播放。各地的僧人用他们经过多年研习已经熟练掌握的方法有意控制着越来越浓的口水,中小城市的小作坊主摇着印有蓝骨架造型的蒲扇或鼓风机,使得衣服料子一整天都没有接近他们皮肤的机会,各大医院医学院,甚至指甲盖大小的诊所也都派出相貌端庄护士打扮的年轻职员或学生,以期在这次弥足珍贵的海滩蓝骨架展示会上争得一席之地。展示会上来得最多是专家。不同语言不同肤色各行各业甚至与海骨架毫无关系的专家也凑热闹似地从世界各地赶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都凝神摒息,准备一睹海骨架的风采。

26
男人死后,女人老在窗口望啊望的。仿佛他还会回来。仿佛失踪好几天的他,和死神根本没有扯上关系。是啊,死神怎么会打扰一个还不到四十岁的男人呢,况且,他的女人上个月刚过三十岁生日,就算是打扰,也会是那种有惊无险的,否则,它份内的事就没做好,不用多久,别的神就会把它的位子替换掉。总之,女人不认为男人的消失和死有什么关系。他只是好几天没露面,或许是碰到了什么问题,或许是到外地会朋友了,玩得忘乎所以打个电话都忘了。她倒不怪他,他以前不总是这样吗?用不了一个星期,他就会回来。他是那种得了自由就什么都忘了的人,她不看着他,他可能就算得上是世界上最自在的人了。他天性如此,这点除了他母亲,是属她最明白。从认识他那天,她就一直容着他,让着她,用她的小话说就是宠着他,像宠一个儿子般地宠着他,她为他做的一切,他都看在眼里,默默地记在心里,他什么都明白,没有他不明白的。她比他小,却喜欢在他面前装大,他呢,偏偏就看上了她这点。邻居们呢,他们都觉得这是对儿喜欢安静的夫妻,总是静悄悄的,从不大吵大嚷,大吵大嚷的夫妻他们见得多了,每条巷子随手一提,都能提出三五对儿,邻居都喜欢这对儿平静过日子的小夫妻,甚至有人开玩笑说,他们是最有希望见证这条巷未来五十年历史的住户了,他们理所应当肩负起这条巷记事本的作用。世界变得这么快,巷子时不时就有住户搬走,又有新住户住进来。但住得长住不长,从他们的脸上就能看出。可现在,出现这样的意外,用邻居们的话说是“死”,用女人的话说是“失踪”,最有可能在巷子里顺利终老的人出现了失误,巷子的记事本突然少了一半,时光的流水是否还将一如往常不紧不慢地淌过这条小巷?
女人穿着黑衣,总在窗口望啊望的。人们都说他死了,她不信。她觉得邻居在说谎,他们忌妒他俩的结合,有意搬弄是非,或者是,他们联合起来跟她开玩笑,尽管这玩笑一点也不好笑,但人们统一意见,认为还是有必要的,毕竟这对小夫妻的生活太平静了,来个不大不小的刺激也未尝不可。人们为这个玩笑,也算是没少费神,称得上是费尽心机吧。他们告诉女人,她丈夫几天前在外地出差往回返的路上出车祸死了。女人当然不信。第二天他们说尸体抬回来了,要她去看。她固执地回绝了。她当然不去。一个好好的丈夫怎么会死呢?她的丈夫怎么会那么容易就死掉呢?那么容易就死掉的男人,她这辈子就算命再薄,也不会碰上的。她这样想。她一个人在家里呆了两天,可不知为什么,平时忙这忙那的女仆这两天变得静悄悄的,好像她的丈夫真的死了似的,莫非……莫非她也被邻居们收买了?参与其中一同开她的玩笑?平时他们夫妻俩并没有怎么亏待她啊,对,一定是邻居给了她一笔相当大的好处,把她蛊惑了。要知道,再明白的人,总有糊涂的时候,这不怪她。两天之后,邻居们说,死者的父母已经将其火葬,因为看她精神恍惚,整个人随时都会崩溃,就没要求她到场。呵呵,这太可笑了,这个玩笑开了好几天,也只有开到这里时才稍稍有点儿玩笑的味道。女人想。可后来好久不见的公公心情沉重地将一把小钥匙交给她,说这是骨灰盒的钥匙,还有一个骨灰证,上面的一些资料扫墓的时候用得着。女人看着公公的脸,心猛地一坠,整个人感到窒息。但几秒钟后,她立刻缓过劲儿来。她想不到公公这样一个老实巴交的人也开始骗她,而且,是用自己亲生儿子的死同她开玩笑,这种事太难让人接受了。她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不过很快她就否定了这条路。那么,公公也被人家收买?不可能的。作为一个父亲,尤其是公公这样的父亲,就算是所有邻居把财产全都给他,他也不会答应做这种事的。那么,只有一种可能了。公公是迫于舆论的压力。公公也是人,也有自己的生活范围,当所有人都异口同声一个腔调时,出于一种惯性,一时犯糊涂,他也会像中了咒似地身不由己的加入进去。老实人的可悲之处正在于此啊。女人这样想着,无限悲悯地望着面无表情的公公,说你们所谓的钥匙,你还是带走吧,留在这儿,万一我丈夫回来,我不好交待。
见她这样,公公婆婆也就不好说什么,只是暗暗掉泪,再就是背地里悄悄问女仆要不要回家,女仆说女主人待她一直很好,这个时候她不能走。公婆就给女仆塞些钱表示感激,顺便嘱托她对儿媳的精神状态多加留心,随时和他们保持联系。邻居们呢,他们也一天天与女人疏远了。他们可怜她,又关心她,但更重要的是,他们知道不恰当的关心只会使她在丧夫后的荒僻小径上越走越偏,越走越远。
按当地的风俗,服丧的女人应当白衣加身,白鞋裹足,但女人不顾人们投来的如同投向一个不贞洁的少妇般的目光,坚持一身黑衣。在女人的意识中,黑与白相对,她使用的黑色越多,与她发生关系的白色就越少,白色代表的服丧行为也就离她越远。她不认为自己身处服丧期,所谓的死者并没有死,他只是暂时地消失了,服什么丧?女人想,现在的当务之急,反而是为他祈祷,愿他在不久的将来平安归来。女人把身着黑衣看作是祈祷活动的重中之重。

27
时间过得真快,一眨眼的功夫半个世纪就从衣服上皮肤上擦过去了。我也从一个奔跑的年轻人变成一个喘气都觉得困难的老人。不只是我,我的朋友们,当年与我一起在城市奔跑的年轻人,他们也都能够很迟缓地却是很熟练地从胳肢窝里抽出拐杖,将其作为无味的谈资,打发所剩不多的一天一天。这样的处境使得回忆变得宝贵起来,我们给自己所经历的不同时代贴上标签,给经历的不同年份贴上标签,可发现标签下面的内容栏里,却是大片大片的空白。在记忆也变得不可靠不能信赖时,我们想到了作家,想到了作家们的书。我们开始借助作家们的书、书里真实的或虚构的故事回忆我们的过去。真想不到一辈子不读书,竟然会在老眼昏花的年纪拄着拐杖人手一册。于是我们的谈资从单一的拐杖开始向书转移,言情的,武侠的科幻的侦探的,什么书都有,一些据说是在我们年轻时曾畅销一时的书现在重又在我们这个小圈子里流行开来,不少老人常常为争取一本书的阅读权、为书中的某一情节的真实性、男女主人公的几句含义不明的对话争论不休,甚至,天呐,他们甚至大大出手!拐杖当然是再顺手不过的武器……
很快我就离开圈子回到自己的卧室,把自己反锁在里面不出去。我讨厌那个圈子,讨厌那些粗俗得让人肉麻的老家伙们。可问题是,在为书争论斗殴之前我们一直相处无事,我一直深深地依赖着他们。现在突然离开来单独生活,觉得困难重重。我不清楚走到这一步该怨谁,是怪自己适应能力不强活了一辈子仍然没能有颗平常心还是该怪书?(毕竟是书的出现起了决定作用,倘若没有书出现在我们这个圈子,我们一定会平安无事地拄着拐杖鱼贯入土)该怪回忆吗?(如果不是对回忆的信赖书也不会乘虚而入)该怪衰老吗?(如果一直年轻,我们就会一直将回忆挡在体外)还是该怪自己生而为人?(一块石头或许会衰老,但它肯定不懂回忆——让那些将自然界的事物人化的艺术作品见鬼去吧)想来想去突然就觉得很没意思,一个人在卧室踱来踱去,最后竟然踱着踱着就睡着了。睡了一觉醒来,发现身子还在机械地踱着,仿佛另外一个与我不相干的人。
人一上年纪,经常会有这种情况,身体摆脱意志的控制单独去活动,梦游一般。很多人都没体会过灵魂出窍的乐趣,他们觉得那是一种危险性极高的游戏。“如果回不来怎么办?你有没有碰到灵魂一去不返的情况?”他们这样问。“没有,不过会的。”“它抛弃躯壳,是去寻找另一具新的躯壳吗?”“我不清楚。不过,一个陈旧的灵魂配上一副全新的躯壳,如同崭新的包装纸包了件旧货,这样的礼物没有人会喜欢。”“它会是件礼物吗?它怎么会是礼物?”“怎么不可以是礼物?妻子送给丈夫的礼物,丈夫送给父亲的礼物,父亲送给家族的礼物?”“哦,你的意思是——它是个貌似单纯其实并不单纯的婴孩?每个婴儿都很复杂。”“也许吧,也许,灵魂可以是存在的,也可以是不存在的,它可以从无到有,又能够由有到无,瞬间消失……”“人们都这样说,从一开始就这么说,并不奇怪。”哦,人们总是这么说,总是这么说。也许,从一开始,他们就是对的。

28
世界就像一个被人遗忘的面包房,桌子搁板柜子地板,都摆放着大大小小面包状的城堡。城堡的居民呼吸着一种甜丝丝的奶油味儿的空气,他们没见识过纯净的无色无味的空气,他们不理解这种空气,如同我们不理解死亡。甜丝丝的空气使得城堡居民入睡后,要么无梦,要么必是美梦一堆。他们从没尝过噩梦的滋味。这样的人生想必是幸福的,不然,他们死掉后仿佛经过长期培训似的统一向上微微翘起的嘴角怎么解释?

29
作家波波·德洛莫是个十足的吝啬鬼。他写小说从来都用最廉价的纸张和一毛五的圆珠笔芯(虽然握起来很费力,但可以省去一个笔杆的钱),写完正面写反面,写完反面,并不立即把句子引向另一张纸,而是仍在这张正反两面都写过的纸上兜来兜去,寻找距离较宽些的行间距,以便把新句子写在中间(看起来,他似乎是个很节俭的人,但恕我提醒,这只是表面现象,千万别上他的当)。每写完一页,不管当时的思路多清晰,要继续写下去的愿望多强烈,他都会立即打住(他似乎是个克制力很强的人,不过不要以为他是留给明天可以顺利开始写作的引子)。他拨通出版社的电话,开始和编辑讨价还价……

30
你肯定没有光顾过我的小店。它太小了,窄窄的门只容一个人侧着身子刚好经过,门面上什么都没有,没有招牌,没有宣传画,更没有那些招徕性质的彩色文字。它只是一扇窄门。我并非不想把生意做好,我只是不希望有一些无谓的顾客找上门来,看看这,问问那,把我当作老师请教,我完全理解他们初次看到店里这些新鲜玩艺儿时的心情,好奇,难以掩饰的好奇,仅此而已。请教完之后,摆摆手或摇摇头,略带抱歉两手空空地侧着身子离开。出去之后,如果他是一个人,他会低着头像反复品味一个初吻那样回想着在我店里产生过的那种好奇心。他可能已经有些年头没有过这种感觉了,一个孩子般的好奇。如果走出去的是两个人,他们一定会嗲嗲不休,压低声音议论着刚才店里的玩艺儿给他们的感受,直到再也谈无可谈之后,才把话题转向我这个店主。他们猜测我的心理,我的过去,我的女人甚至我们之间非一般的性爱。我不喜欢这种顾客,所以我把小店的门面修得窄窄的,招牌也不挂。如果你是这种人,你肯定没有光顾过我的小店。

31
幽暗的维多利亚森林,终年不见阳光,地面厚厚的苔藓,仿佛一张碧绿的地毯,踩在上面,除了纤细的草茎弯曲的呻吟声,你还是能听到一些别的声音(如果你的耳朵足够灵敏),比如行走时皮肤一张一弛发出的嘭嘭声,关节磨损时的沙沙声,发丝在风里相互碰撞的擂鼓声,一滴口水从喉咙落进肠胃时发出的跳水般的扑嗵声。等等等等。走在这样一张地毯上,就像走在梦镜中的湖面。
寂静的维多利亚森林,树顶常年被积雪覆盖。年复一年,积雪越积越厚,远远看上去,俨然一座冰山。雪层下的树冠,借助着冰合作用不断吐绿枯黄,已近千年。

32
喜鹊啄食这一季的谷物。农民批评诗人,不赞成他们的歌颂。农民说,喜鹊啄食他们的谷物。
乌鸦啄食发臭的腐肉。有一下没一下地,在大地的桌面上,饱餐即将风化的美味。农民的后代,把它的骨头研成粉末,撒在农具上,逢年过节用来避邪。

33
子夜时分,梦中的死神在我耳边轻声呢喃:如果你无法在夜里三点之前醒来,你将永远被困于此——梦境最深处亦即传说中的“死神呢喃处”。

34
噩梦的马车出现在地平线,随即出现在眼前。“上来吧,入睡后眼盲的人。”车夫用左手挑着他左边的灰胡子,颇带几分温柔地说。“你这是去哪儿?”我费力地仰着脸,盯着建筑物一样的车轮。“四处游荡,没有目的。”说完,他和他的车子就消失在远方。

35
我在傍晚的麦地里走。成群的飞鸟擦过我的肩膀。它们的身后,子弹呼啸。

36
一张床,一片沼泽,一群飞鸟。或者是,一张被提升的白床单,被人造积水侵害的湿地,几根鸟羽。又或是,一个刚由机器吐出的线团,一些举止不雅的矿物质,几把肉上伸出的柔软的桨。

37
公主牵着一条野狗,在哲学家的花园里转悠。贴着厨房窗玻璃的女佣的脸,苍白,宁静。她隐密的情夫,镇子上唯一的一名油漆工,正把自己吊在对面的那堵墙上,一下一下地划拉着刷子。他准备在哲学家回来之前,把那堵墙刷完。
公主把她的野狗从花园牵出来,牵进哲学家的鸡舍。她把它在鸡舍安顿好后,径直走进女佣的卧室。她的目光在卧室的每样东西上游移着,漫无目的的,懒懒的。不过,没多久,就被床头那个金黄色的小铃铛吸引了。
公主向小铃铛走去。
按照女佣的经验,如果哲学家不在场,挂在墙上的油漆工每刷一下,都会朝她这个方向望一眼,以确定她有没有注视着自己。因为据他的经验,哲学家若不在场,女佣都会抽空把脸贴在厨房的窗玻璃上,静静地注视着他。这种注视他再熟悉不过。热烈,饥渴,忘我。尽管她的脸在外人看上去,苍白,宁静。
一年多来,油漆工频繁地把自己挂在墙上,女佣频繁地把脸贴在窗玻璃上,一年多来,两人一直通过目光远远地谈情说爱,谁也没走近谁半步。
也许是今天的阳光有点特别,今天的空气格外的暧昧,也许是女佣昨晚做了与油漆工有关的梦,梦到了他厚厚的嘴唇,还算温柔的手指,亦或是她偷偷找人算了一卦,卦相还不错,反正今天,她准备从厨房走出来,走近墙上挂着的那个他。
他呢?他一来就注意到她的异样。她像被囚在厨房似的,目光较平时鬼鬼祟祟,焦噪不安。仿佛被一个无形的东西牵扯着,无法脱身。一句话,她在挣扎。这种挣扎让他浑身感到刺痛。他准备刷得差不多时,就过去看看,哪怕随便问候一声也好。

38
西去的迟迟的云,在维多利亚女仆的头顶,缓缓移过。
一顶硕大的帽子,被风吹走。

39
六张绘有春宫图的粉色墙纸,营造出一个温馨得让人发毛的空间。
年轻人坐在沙发上,咬一咬嘴唇,点一支烟,没吸两口又扔掉,踩灭,揉一揉眼睛,呆呆望着墙上的挂钟。
秒针蹭地指向八点一刻,年轻人浑身的汗毛根根竖起,随即又倒下。他的眼睛亮了一下,又灭掉。
电话响了。年轻人拿起电话。那边,一个声音严厉地说:“321,今天是你第一次上岗,不要胡思乱想,祝你顺利!”
对方挂掉后,他还拿着电话,迟迟不肯放下。他好像有很多话要说。不过,他好像没什么机会。

40
有人在开门上的锁。锁很大,钥匙又好像不大合适,转了半天,锁才被打开。怎么说呢,这种事情,知道的人越少越少。知道的人多了,反而会坏事。可我总不能老闷在心里,老闷在心里,晚上睡着后胡言乱语搅得街坊四邻早苦连天不说,我自己的精神状况也一天不如一天了。我想过找个朋友,把什么都告诉他,可那样,不是害了他么?盘算来盘算去,还是把它写出来。

41
流苏是在一个细雨蒙蒙的午后,由黄先生领着,走进这座院子的。
院子的院墙很高,如果要从墙外翻进去,普通的梯子怕接两个还不够。为什么要筑这样高的院墙呢?被四堵这样高的院墙围起来的院子,就像一口不见天日的深井,人在里面白天走动,怕要提着灯笼的吧?流苏这样天真地想。
她刚从附近的乡下来,虽然以前也进过城,却没发现这样高的院墙,她用心比划了一下,从墙根到墙头,足足抵上六七个白流苏了。墙身爬满了各种藤类植物,植物的叶子,茎上都挂着晶莹的雨滴。她觉得这些雨滴和珍珠像极了。虽然她从没见过珍珠。珍珠在她的印象里,仿佛就是像眼前这样,透明的,闪闪发亮的东西。

42
八点一刻的月亮,仿佛破壳而出的蛋黄,不紧不慢地在树梢上游动着。
树杈上,飞了一天的鸟,在窝里昏昏欲睡。
一只鸟翻个身,翅膀和巢的摩擦声,细细簌簌地在月光里回荡。
“你发现没有?月亮是金黄色的,但落在我们脸上,衣服上的月光,却是蓝色的。”台阶上穿白裙子的女孩说。
另一个穿牛仔裙的女孩抬抬手腕,看着表:“再过一个小时,巴力就二十六岁了。”
“他现在在想什么?你能猜到么?”
“我可猜不着。你们谈过,你该猜得到吧?”
“谈过。”台阶上的女孩说:“我们是谈到。不过,我们不合适。”
“谈过才知道合适不合适。”牛仔裙望着月亮,心事重重地感叹:“多么浅显的道理。”

43
在即将到来的第三个维多利亚时代里,我就是那个叫“嘿,桑豆”的小仆人。我的主人没有名字,以后也不会有名字,就算她有名字,她也不会告诉我。用她的话说,就是“仆人永远都是仆人,就算哪天你翻身作了主人,也还是个散发着仆人气息的主人。你要知道我的名字作什么?”每次主人这么一问,我还真想不出能用她的名字作什么,也就丧失了最后一点微弱的好奇心,垂下手去做自己份内的事。
不只是主人的名字,就是她那些朋友的名字,她也不让我知道。

44
山坡上的羊群,像条乳白色的床单,随风飘动,牧羊姑娘的一头长发,像颗椭圆的黑纽扣,在床单的表面,任意滑行。这样的情形,我在城市见到过。一块小小的白布,在一些忧伤的脸上驻扎。它们散发着农作物的芬芳,以及丝丝缕缕的,冷冷的药的苦味。
口罩是疾病和失恋(疾病的近亲)的必须品。如果不能停止呼吸,那就尽量减少呼吸。如果不能变成哑巴,那就减少语言的使用次数吧。不过,这样做很容易上瘾。上瘾不是什么坏事,它让人快活。朋友让我在三十六层的口罩和口衔式口罩中任选其一。我毫不犹豫选择后者。“它可以把你的舌头无限期固定,使你的上下牙保持一个不变的距离,你的上下唇也将年复一年地相隔两地。不过,戴上之后,它确实和普通的口罩没有两样。”听她这么一说,我就放心了。不过我还是有些担心:“那口水怎么办?我想戴上之后,用不了三分钟,口流就会像丝一样从下唇滑出,缓缓垂向地面。”“如果,正像你刚才所说,失恋是疾病的近亲的话,那么口水便是粪便的远亲。其实它是一种很抒情的液体,它会激发异性对你的兴趣,当然,这得在室内。如果你要进行社会活动,过长的口水会令你的形象大打折扣。你放心,我会给你配制一个疏导口水的小装置。”“那,有什么条件吗?”“当然有。每一样装置都需要条件。它的条件是,你必须牺牲掉你的下巴。”看她那么紧张,我就笑了:“我还以为是什么,下巴就下巴,反正语言都不要了,下巴除了协助嘴巴使其发音更流利清晰,我想不出要它还有什么用?”“我会在其它专家的协助下,把你的下巴固定起来,使装置和你下巴的皮肤不留一丝空气,甚至,你毛孔里的空气,我们也会像挤粉刺一样,将它们一小窝一小窝地清理出去。”“为什么?”“这样,将有利于你口水的彻底疏导,提高口水疏导装置的使用效率。我们不会让哪怕是一丝口水在从你的嘴唇流出后,接触到你的下巴。那样你会不舒服。按照协议,我们会把你的口水一丝不漏地全部导入一个小瓶子里。喏,我给你看。”她打开冰柜,取出一个小瓶子。“这个瓶子永远不会装满,它的伸缩性很好,容量是体积的五千倍。”我把它握在手里,就像握着一团液体。“它是液态的。”她补充说:“这里的很多东西,你都是第一次接触,不必大惊小怪,它们都有各自的用途,帮助病人摆脱情绪上的困扰不仅是我们,也是它们的天职。最近几个月你先试试口衔式口罩,如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我们会试着给你用其它装置。”她把盛口水的小瓶子重又放回冰柜,走近窗前摆满了各种试管的桌子,用药棉浸了酒精一类的溶液,擦着手。“你回去睡一觉,下午三点准时开始。”她继续擦她的手指。

45
三月中旬的雨,蛛丝一样,柔柔地,亮晶晶地从天上飘下来,绕在树枝上,天线上,行人的衣帽上,又忽地一下断成针尖大小的串串雨滴,在蒙了层毛玻璃似的太阳光里,闪着微弱的光。公园的草坪上,两个人走到了一起。男人说你是找工作吧?女孩说今天不是招聘会么?怎么就咱们两个?男人说你什么学校毕业?女孩说护理。男人眼睛亮了一下,又很快灭掉。但这点转瞬即失的亮光却被女孩捕捉到了。她的眼睛随即亮起,后来,就一直那么亮着。两人又聊了会儿,都问这问那,答这答那。最后,男人建议说,你要不要先回家一趟和你父母说一声?女孩说不用了,他们都不在这儿。我其实对这个城市也不太熟,虽说是在这儿上了四年大学。你说的地方不远吧?男人说不太远。两人走出湿漉漉的草坪,走出公园。公园门口,男人拦了一辆出租。出租上,男人和女孩并排坐在后面的位子。女孩好奇地问:刚才公园明明是在下雨,怎么一出来就不下了?男人呵呵地说:你没听说么?这个公园每逢星期三,都会降一场人造雨,专为那些谈情说爱的年轻人。他边说边从包里取出一副眼罩。那是一副厚厚的蓝丝绒眼罩,仿佛一件被缩小的女式高档内衣。女孩说真戴呀?男人说我们刚才说好了的,不是吗?试试看,戴上很舒服的。你摸摸看。女孩用一根手指抚了抚华美的蓝丝绒,缓缓地合上眼睛。男人帮她把眼罩戴好,说感觉怎么样?女孩用手心摁摁眼罩,说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见。眼睛好像被一条柔软的动物缠着。比如,一条毛绒绒的蛇。男人说很快我就会帮你摘下来的。委屈你一下。出租车在七拐八拐的街道上疲于奔命。司机听着后面两位客人的谈话,头也不回。好像根本没听见似地。也可能是,他觉得这两位客人和他,完全是两种不同的人。他们可以坐在车上,悠闲地感觉一小块昂贵的蓝丝绒,而他,却不能放松身上的每一根神经。戴上眼罩后,女孩的耳朵变得灵敏起来。她感觉自己像个盲人一样,完全生活在一个声音的世界了。身边男人衣服的悉悉窣窣的摩擦声,汽车的引擎声,车窗外的一锅粥似地嘈杂声,她都听得一清二楚。她久久地沉默着,似乎进入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就在她快要睡着的时候,车停了。一切静了下来。司机说里面巷子太窄,只能到这儿了。男人说好。他付了钱,牵着她的手,把她领下车。出租车的引擎声在身后消失后,女孩摸了摸眼罩,不知什么时候,上面平白无故多了副墨镜。这样不易被人发现。男人说。女孩不知说些什么,就什么也没说。现在她只希望他不是个坏人,把她卖掉或奸污什么的。不过,从他的言谈举止看,她确定他不是那种人。
男人牵着女孩,下车后拐了多少巷子,走了多少路,可能他自己都不清了。反正女孩感觉鞋里的袜子被汗浸透后湿乎乎地沾在脚上一段时间后,他们才在一扇门前停住。男人摸出钥匙,钥匙转动锁舌,门被推开。两人进院子,男人把她引到院里的一张椅子前,安排她坐下。替她摘下眼罩。他说你先休息一下,我去给你沏杯茶。说完就踩着楼梯上了二楼。这是一座优雅古朴的院子,植着各种名贵花木。地面没有铺水泥,而是让泥土自然裸露。坐在院子里,仿佛置身于一个幽静的小花园。但是,令她不解的是,每株植物上,都挂着一个牌子,上面标出植物的名称,牌子下面还都挂着一个透明的小瓶子,瓶子里,一些蜜蜂蚯蚓一样的小动物不停地在翻飞蠕动。而且,这座院子的院墙也太高了,几乎高得有点儿离谱,人若要从墙上翻过去,普通的梯子,恐怕要接三个才成。男人端茶出来,她以为要递给她,谁知他自顾自地喝着,说真抱歉,让你走了这么长的路,太太正在休息,你可以先去洗个澡。女孩说好。男人说你跟我来,我指给你。他又说,这些本来是叫奈圆的仆人做的,她今天身体不舒服。他们在一楼的一扇门前停住。男人指着门上的写有“仆人XXX专用”的牌子,说这是你的洗澡间,没人用过的。XXX空出来的三个字,明天我就让人把你的名字填上去。听他这么一说,女孩觉得不可思意,就算真的在他家作女仆,也没必要把身份搞得这样明显吧。男人推开门,说你去洗吧,我到书房看会儿书,换洗的衣服奈圆都为你准备好了。别忘了洗完换上。男人说完就走了出去。
洗澡间的各种物什在女孩都是平生第一次见。她从没想过有人把洗澡间搞成这样,这样奢侈,这样分门别类。单说洗完澡用于擦拭的毛巾,就有很多种,用于擦头发的擦脸的擦脖子的,毛巾的右下角分别印着一个精致的发卷,面庞,脖子的小图案,用于擦乳沟乳房小腹大小臂大小腿脚踝脚趾的,又分别印着对应器官的图案。那些图案经过设计师精心设计,看起来温馨小巧又不失可爱,整个身子擦下来,大大小小的毛巾需要用掉十几条。她捧起一条印有脚趾的毛巾(用于擦脚趾的毛巾只有手掌大)闻了闻,一股似乎是只在前世闻到过的香味进入她的鼻腔。这种味道把她多半个魂魄都摄走了。洗澡都这样繁锁的人家,卧室和书房的布置还不知怎样考究呢。洗完澡,她依次用不同图案的毛巾擦拭身体,擦的时候,还真有种奇妙的感觉,她感觉自己身体的每个器官还从没这样被尊重过,善待过,不过有个佣人来侍侯她洗澡就最好不过了。这样一想,她就开始嘲笑自己,来这儿就是给人家当仆人的,竟还想着有个仆人侍奉自己。她打开外间的小衣柜,里面果然有一套干净衣服,抖开一看,似乎是一套乳白色纯棉的运动衣,上面什么图案都没有,只是左胸口缝着一块长方形的小布条,上面印着“女佣XXX”的字样。她的心又不期然地凉了一下。

46
我和张已经多年没见面了。昨天收到他的信,他邀请我去他家喝茶。我最近刚好也没什么事,就决定去他那里走一趟。空闲时间,会一会多年不见面的老友,不是快乐的事么?
可是,信的末尾,他留的地址“蚕风小城东两公里的张氏寓所”我根本没听说过。我给几个朋友打电话,打听那个地方,朋友们也都闻所未闻。最后,我在一本百科大辞典上找到那个叫“蚕光”的地方,辞条上也没详细地加以分说,只是用“臭名昭著的维索利尔城堡的所在地”这句话草草带过。我对这位老朋友在这样一片不详的地皮上建一座寓所,并居住至今感到好奇。
第二天一早,我沿着一位教授地理学的同事K给我画的路线图,搭车前往“张氏寓所”。
踏上列车车厢的一瞬,我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这列火车仿佛不是开往具体的某地,而是将沿着最短的直线一直驶向梦境深处。看着检票员用压得低低的帽沿一遮再遮的脸,我真怀疑自己此赢刻是不是正躺在卧室的床上忽忽大睡,做着一个诡异的梦。
几乎是没有碰到任何阻力,我就找到自己的全子。按着平时,车上一定是人挨人人挤人,顺利得有点儿不可思意。我在位子上坐好,看看表,目光刚从那只噌噌作响的秒钟上移开时,车开动了。这时我才发现,整节车厢上只有我一个乘客,其它的位子空空的,干净熨贴的皮垫子静静地散发着微弱的反光。我让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些反光,以使自己平静下来。但没盯一会儿,我终于坐不住了。我站起来立即跑向下一节车厢,下一节车厢也是一排排整齐的皮垫子,一个乘客也没有。我又从下一节跑向下下一节,最后,跑遍了所有的车厢,一个乘客也没有。天呐,怎么会有这样的列车?莫非我真的还躺在卧室的床上忽忽大睡?可手里攥的明明是同事K画给我的路线图啊,身上穿的还是早上起床刚换上的灰格子衬衣,怎么……这时我忽然想到刚才那位检票员,我终于明白他为什么要用帽沿把脸最大限度地遮着,他心里有鬼。而且,上车时,整个车站似乎就只有他一人在检票,我当时怎么就没有察觉呢?
我不知道列车是往哪个方向开。天灰灰的,还下了点雨,我根本无法通过太阳的移动判断方向。我打开车窗,窗外是无边无际的土地和零星的草木,没有一根城市的烟囱,一缕村庄的炊烟。一又让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窗外不断移动的景物,以使自己尽量减少猜疑,使情绪冷静下来。但也许是太疲惫了,没过多久,我就伏在车窗上睡着了。
天快黑的时候,车停了。看到写有“蚕光”二字的站牌,一想到很快就要见到老朋友,内心又涌出一线希望。我沿着稿纸上的路线图走走停停,以使自己不致走错,天完全黑透的时候,终于站在了“张氏寓所”的大门前。
……

47
参加完一个朋友的婚礼后,他们就分手了。a
梁和李在楼道里走。
梁取出一支烟,怎么也找不到打火机。
他在自己身上摸来摸去,好像身上突然钻了什么东西,他急于赶它出来。他们在一扇门前停住。李从包里取出钥匙,钥匙碰到锁孔时,
梁问:你和他认识吧?
李:算认识。
梁:很熟吗?
李:差不多。
梁:他吻过你?
李:……钥匙百无聊赖地,一下一下碰着锁孔,发出叮叮的声响,这声响在雨夜寂静的楼道,幽幽地回响着。像一个铁匠,在远方砸一块铁。两个人僵在那里。
梁轻轻咬着未点燃的香烟,咬来咬去,咬来咬去。就像只猫,为了打发时间,一味地去咬一只死老鼠。
李:打火机呢?
梁:落在婚礼上了。
钥匙再次碰到门锁,发出最后一声叮,这一声比先前任何一次都响。仿佛远方的铁匠出了事,完成最后一击,扔掉锤子跑了。
咔哒一声,门开了。
b
李找到打火机,给梁把那支咬得烟嘴发皱的烟点着。
点烟的时候,他只是把打火机的火苗移过去,她没看他的脸。你先坐,我去下卫生间。她说。
看着她默默向卫生间走去的后背,不知为什么,梁忽然觉得,她像个寡妇。
他闭上眼睛,长长地吸一口烟,又像潜水似地摒住呼吸,把烟尽量地囚在口腔。他默数到二十三秒的时候,终于忍不住咳嗽起来。
过了很久,李还没出来。梁走到卫生间门口,敲敲门。
你没事吧?他问。
……
什么不说话?
……他坐回沙发,打开CD机,一张CD播完,她还没出来。他拉开抽屉,选了一把螺丝刀,撬开了卫生间的锁。
她坐在马桶上,一动不动,仿佛是坐着睡着了。
不,应该是哭着睡着了。
她的脸上分明有泪痕。
他走过去,蹲下身子,用自己的膝盖抵着她的膝盖,吻她的眼窝,她的脸。她都没反应。眼睛睁也不睁。
他帮她擦干净,然后两臂插进她的腋下,把她整个人抱起,她的裤子滑到小腿,他也不管,径直将她抱上卧室的床。
他说:要是真觉得少了他不行的话,你怎么不告诉他?为什么总要自己折磨自己?如果你觉得我们分手会让你好过一些,我以后就不来了。
她睁开眼睛,呆呆地望着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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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宇航员在半空中缓缓地跺跺脚,指着远处的一个蓝点儿,对同伴说,看呐,地球。空姐从卫生间出来,一个乘客打着哈欠问:下一站,哪里?
日本。她头也不回地说。
胖子站在火车站的出口,久久不肯迈出下一步,只是感叹着:啊,这就是浅草啊,江戶時代的商業中心……广场的钟声响了。
留学生模样的男子忧郁地看看腕上的表:九点半。公园的守门人,用钥匙抹掉锁上窄窄的一条雪。
咔哒一声,锁开了。
上班途中的少妇,偷偷摸出补妆镜,又小心揭开口罩的一角。她在检查,一早打上的唇膏有没有褪。
我最喜欢用望远镜捕捉这样的画面:宇航员跺脚,空姐拉住卫生间的门,胖子在火车站抬起却迈不开的步子,广场对表的异乡人,锁上被抹掉的一捧雪,街头失态的少妇……这个早晨,少妇那面小小的补妆镜里,除了那张被她自己放大很多倍的面部器官,其实还有一扇窗。b
三枝伏在窗前,对着窗外那个晶莹的世界发呆。秒针在墙上,噌噌地挥舞着它的砍刀。
c
十点钟的时候,高田来了。他好像刚从地窖爬上来,浑身上下都凉嗖嗖的。
不过,就是再冰再凉,她都不会拒绝他贴过来的唇。
谁知他今天是不是来求婚的?
d
10:20。
高田点燃一支烟。片刻的寂静。
这支烟是被秒针砍着的吗?
已经燃尽貌似委屈地卷起的那根火柴是被秒针砍着的吗?
带着火柴的高田是被秒针砍来的吗?
高田说:我去趟卫生间。
三枝告诉他卫生间堵住了。
你去楼下吧。她说。
高田把烟竖在烟灰缸边沿,并不掐灭。
他说:我马上回来。
他开玩笑地说,如果这支烟燃尽,我还没有回来,你可以提高求婚的难度。
e
高田走的时候,没把门拉住。
三枝确定他很快就回来,也没在意。

f
风川就是这样轻易地走了进来。……


49
这个故事再简单不过。
女友一大早要我陪她去剪头发,我急于把昨天晚上想到的那个故事写出来,就说这次你一个人去,下次我陪你。她不愿意,反复纠缠。最后她说,那你写完以后来接我吧,就是解放路门牌号为223的店。我说叫什么名字,她说说了你也记不住,到了解放路找223就行。
两个小时后,我写完故事,放下笔到解放路找223。223是一间再普通不过的店铺,门上挂着一个不起眼的招牌。推开门进去,是一条窄窄的过道,过道很黑,堆放着煤球纸箱白菜等杂物,沿着过道往里走,五分钟后,向右拐,一个忧郁的人骑辆自行车过来。我向他打听理发店,他往身后一指,说一直往前走,走到头往右拐,那儿有个修自行车的,我的车刚在他那儿修过,我只是个过路的,今天一早我朋友就给我打电话要我去他那儿,昨天晚上他发现他老婆有了外遇,而情夫竟然是他二十年不见面的小学同学……
骑自行车的人说了很多他自己的事,他朋友的事,最后又强调他只是个过路的,对这一带不熟,“你去问问修自行车的吧,他可能知道理发店在哪里”
十几分钟后,我走到一个修自行车的摊位前。摊主是个瞎子。他正在把一辆全新的自行车上的漆一点一点打磨掉,又涂上另一种颜色的漆。我问他理发店怎么走,他说他在附近住了大半辈子,从没见过什么理发店。不过这并不说明附近没有理发店。因为他的眼睛看不见。
“也许理发店确实是存在的,以前我以为看不见的东西就不存在,渐渐的,我这种看法有所改变。虽然我不再不论它们不存在,但要我肯定地答复你附近确实有间理发店,我还是感觉有些困难……”老摊主说了大半天,显然,他陶醉在自己多年来一直生活其中的盲的世界,以及盲世界迫使他形成的那些逻辑里。看他滔滔不绝地说着,没有停下的意思,我又不方便打断他,就放轻步子走了。没走多远我就折回来了。我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我不知选哪一条路。我可不想走冤枉路。最得不偿失的事莫过于南辕北辙。我打断仍在自言自语的摊主:我说前面那个十字路口,你每天走的是那一条?他说他无法分辨方向。在他的盲世界里,找一个方向作标很难。因为可以扶着走路的墙太相似了,都是一块块相同的砖,我今天在这儿做个记号死死记住它代表北,明天说不准人家就会把院墙拆掉重砌一堵新的。就是院主人没有及时重砌院墙的打算,放学回家的小学生也会恶作剧地把它抹掉,更可恨的是有的孩子会把记号移到另一个方向的墙上,为此他吃过不少苦头。我说那你每天都一个人出来摆摊吗?他说他的女儿送他出来,开饭时间又会把饭送来,天快黑时又会准时接他回去。我准备等摊主的女儿来送饭时,向她打听该走哪条路。
午饭时间,摊主的女儿来了。她是个警察,穿着制服。听父亲说了我遇到的麻烦后,她决定帮我。不过,她说这件事得等父亲吃完饭再说。她和父亲见面的时间多么宝贵,她不想让其它事打扰了。吃完饭后,我跟着她走到那个十字路口,她却说她很多年来只走其中的一条。其它三条没走过,不知道通往哪里。我说不会吧?你就住这附近怎么会没走过?她说她工作很忙,下班之后就在家呆着,搞她最喜欢的摄影。她说她在家搞摄影已经有些年头了,她只对自己房间的东西感兴趣,她的愿望就是把房间的每样东西都拍成照片留下来。“这并不容易做到,因为每样东西都在变。”她说着,开始向我倾诉她在摄像时碰到的种种烦恼。最后,我不得不打断她的话,向她打听理发店,她说:“如果不是父亲在这里摆摊修自行车,她可能连这个十字路口的这条路也不会走。不过,今天她捉住一个小偷,他肯定对这一带很熟。我把他拷在我的房间了。准备把他拍照之后,下午带去警察局。不妨去问问他。”于是,我跟女警走进她的卧室。
进去之后,她只管自我陶醉地拍来拍去,拍完小偷又拍我,拍完我衣服的每个皱褶后,她甚至要求我把衣服脱掉配合她的摄影。我当然拒绝了。我来这里是找女友的,不是让人拍裸体照的。
我说他偷什么了?女警说什么也没偷。他进入被盗人家中时主人碰巧回来,主人给他们局及时报警才被擒的。我揭下小偷嘴上的胶带,小偷说我并不是去偷钱或东西,我不过是独自一人去暗恋已久却没勇气表白的女孩家中转转而已,没有别的意思。如果非说要偷点儿什么的话,或许是女孩的一条发带,一件文胸。女警提醒我不要被他的话迷惑,她说:每间房间的任何一样东西都是私人化的,都是神圣不容侵犯的,别说一条发带一件文胸,就是一根头发,你拿去了也算盗窃事实成立。于是小偷又开始辨解……
女警和小偷无视我的存在,激烈地没完没了地争论着。
我几次试图使他们的争论停下来,都没成功。直到重新用胶带把他的嘴巴贴住,他才安静下来。我向小偷打听理发店的情况,他点点头,意思是知道。我揭下胶带,他说他知道理发店,还知道在哪里。不过,他有个条件,就是要女警把他放了。
女警不同意。她举出种种理由,小偷不能放。最后,在我的百般央求下,她才同意。不过,她也有个条件,他要我脱掉衣服拍拍我的皮肤。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我在她的房间里。她对自己房间里的每样东西都恨不得了解得通通透透。
我开始和女警讨价还价。最后未果。她情急之中说,你脱掉外套,我就揭下小偷嘴上的胶带。你脱掉衬衣,我解开他上身的绳子,你脱掉裤子,我就解开缚住他腿的绳子。我觉得很划算,就照做了。当我只穿着一条内裤听她不断按动快门的声音时,我突然发现我忽视了一点:小偷的手腕还被手铐铐着。女警用一双物理学家的目光注视着我的内裤,说如果你不脱掉它,我就不会打开他身上仅剩的一副手铐。我确实感到为难了。就和小偷商量,不给你打开手铐,还你自由行吗?小偷求自由心切,点点头同意了。但女警却不答应。她对小偷说:如果要把手铐带走,必须把手铐钱给她。小偷看看我,向我求救,我把钱三百块给他,他再交给女警。我和戴着手铐的小偷走时,她还不忘与我们合一张影,留作纪念。
从女警家出来,我问小偷理发店的路线,小偷说得很复杂,我根本记不住。就是记得住,我也不敢相信他说的就是真的。我一定要让他亲自把我带到理发店,才不算白为他买一副手铐。那三百块钱才算没白花。可小偷却急着要把手铐打开。他说戴着手铐在外面走,被人看到就完蛋了。他央求我的理解。“我们得找个铁匠铺先把这玩艺儿砸开!”他说。
“我是个依靠愤怒生活的人。我只有愤怒的时候,打铁才会毫不顾惜自己的力气……”铁匠并不急于给小偷弄开手铐,继续说:“如果我需要打的铁刚好化解我的愤怒,也就是说,打完所有的铁后,我愤怒的情绪刚好烟消去散,那是我最有成就感的时候。不过这样的情形不是每天都有。有时打完所有要打的铁后,我愤怒的情绪迟迟不肯退去,那时你们猜我怎么办?”
我和戴手铐的小偷面面相觑,不知怎么回答他。他神秘兮兮地压低声音说:“告诉你们一个密秘,对付打铁余下的愤怒情绪最好的办法,就是吃铁屑。有时铁屑不够,塑料指甲也能抵挡一阵子。”
显然,我们面前的铁匠有异食癖。他喜欢吃与铁屑接近的无机物。说起无机物,他可真是个行家。他极亢奋地向我们描绘那些无机物的颜色、质地、味觉和因为无法消化最终又不得不把它们排泄出来的奇异感觉。小偷几次想打断他,要他砸开戴的手铐,都没成功。不知不觉两三个小时又过去了,等铁匠自己觉得说得差不多时,他突然脸色一变,暗淡下来,仿佛陷入了深深的回忆。小偷这时想请他打开手铐,却又不忍心了。倒是铁匠自己先开了口,他说我知道你们来的目的,但现在天已经黑了,我必须去附近的花园里守坟去了。如果你们愿意一起去看看,那再好不过。
小偷有求于铁匠,看我有点犹豫,就用眼神鼓励我。于是我俩又跟铁匠去了附近的一个花园。“我是偷偷把她埋在这儿的。没有人知道。”铁匠压低声音说:“我不想把她埋到城郊去,那儿离我的住处太远。这个花园再好不过,离住处近而且环境优雅。唯一的缺憾就是,不能竖个墓碑声明这里有一座坟。里面躺着我不幸的车祸而死的爱妻。”铁匠说着,哭了起来。他边哭边从衣袋里掏出袋装的无机物,在嘴里咀嚼着。我和小偷两人不知说什么好,就呆呆地坐在一边,看着铁匠对着一块极普通的草坪涕泪横流。
这天晚上的月光很好,是水蓝色的。我和小偷意外地发现不远处的树丛里,有两个人影在偷情。显然,铁匠刚才那番哭诉,他们也听到了。那女的就问男的:“如果我死了,你会把我安葬在离你最近的地方吗?”男的说会。女的又问:“那你老婆怎么办?”男的说:“葬在荒野。”
小偷一听气就不打一处来,他说像这样的家伙才应该被女警捉,他的所为难道不比我偷暗恋的女孩一条发带严重么?
没过多久那对男女就回去了,花园里只剩我们三人静悄悄地坐着,谁也不说话,谁都无话可说。再后来,铁匠好像刚才哭得有点儿累了,他对我们俩轻轻说一声“我先睡会儿”就倒在地上睡着了。铁匠刚一睡着,就开始磨牙。他磨牙的样子,很愤怒很恶毒,像是一只进化得和人的外形很接近的某种动物。后半夜,小偷也终于体力不支了,他说“明天一早还要央求铁匠砸手铐,”就轻轻说一声“我先睡会儿”,也躺下睡了。不知为什么,这个晚上我一点儿睡意也没有。铁匠磨牙的声音忽高忽低,小偷在睡梦中仍在不自觉蠕动的小姆指,女友告诉我的门牌号为223的理发店,这三者在我脑海里组成一个等边三角形,不停地滚动着,任何一边都不肯停下来。
终于挨到天亮,我和小偷跟着满脸泪痕的铁匠重又回到他的住处。小偷待铁匠洗把脸,把泪痕洗去,就和铁匠提昨晚上说好的开铐子的事儿。没想到铁匠换了一副腔调说:我没给人开过铐子,说实话,以前也没想过给人开铐子。我这门手艺是用来打铁锅铁锹的,为人民服务的(尽管人民不让我把爱妻光明正大地葬在附近的花园),用它来开你那玩艺儿有点儿……那个……。小偷一听,就急了,又不知说什么好,干巴巴地望着我。我对铁匠说:说了大半天,你无非是操心被人知道,铺子的声誉坏掉。只要我们三个守口如瓶,就不会有第四个人知道。再说,我们两人还陪了你整整一晚。如果你不答应的话,我们就把你葬爱妻于花园的事抖出去,到时候你可别后悔。铁匠一听,慌了心神,知道被我们抓了把柄,只好退一步说:那你们准备出多少钱?听到这话,小偷又来了精神,立即说:你说,别太离谱就成。我知道这钱最终还是由我来付,就说:一锤子的事儿,还钱不钱的,看在我俩陪你一起守坟的份儿上,就免了吧。铁匠说钱可以少收,却万万不能免。如果无偿给他开铐子,被人知道了,会怀疑我和你们有关系。多少收一点,再怎么说,也只是一笔交易嘛!但我没想到他说的这“一点”竟然是我少半个月的工资。(好一个贪婪的老鳏夫!)我决定一分钱也不付给他,就又用他私葬爱妻的事加以威胁。他说:我看还是这样吧,既然你们不肯出钱,打开后,铐子可得归我。怎么说,我都得收你们点儿什么,不然就算不上一笔交易了。
从铁匠铺出来,小偷撒腿就跑。我急忙追上,扭住他的胳膊。他央求我放开。我说你跑什么跑?快带我去理发店。小偷说什么理发店?我说门牌号为223的理发店。别忘了你那副铐子,是我花钱从女警那儿替你买的,也是我花钱在铁匠这儿里替你打开的。还有,不许说你不知道理发店在哪儿。小偷说:我知道理发店在那儿。我带你去。
二十分钟后,小偷并没把我带到门牌号为223的理发店,他让我看到的门牌号是228,只不过上面的油漆剥落得把8剥成了3。不过这不是我发现的,是228院子里的男孩告诉我的。他说223?这怎么会是223?你再看看,一直是228呀,要真是223,那一定是油漆风吹日晒久了,才弄成这样的。我赶忙返到门口去看,确定是228而不是223后,再看小偷,他已经无影无踪了。没办法,我只好回到院子里,想着如何向他打听223理发店的事。男孩的身边还坐着一个女孩,她眼睛上缠着纱布,受了伤的样子。男孩一面帮她梳着头,一面对我说:你确定你要找的是人民路223理发店?我说不,不是,是解放路的223。他说这是人民路啊,人民路的223再走五个院子就是,不过想着你也不会过去的。我不由地自言自语:怎么会又到了人民路啊?男孩问:你是怎么来的?我说是一个小偷带我来的。他说小偷?呵呵,你也相信小偷?我说他欠我人情。这时那女孩开口了,她说:什么是小偷?男孩说小偷就是白拿人家东西的人。女孩又问:什么是“东西”?你上次好像给我解释过,我没记住。男孩说:“东西”呀,东西就是……什么都是东西,东西是物的模糊的称谓。要是你不能确定一件东西叫什么,那你就唤它“东西”,绝对没错。女孩说:那你说我们遇到的车祸也能称为“东西”?男孩说:不能。车祸是一件事。它是流动的,有过程的。如果车祸像一颗苹果,一块石头一样呆在一个地方一动不动的话,它才能被称之为“东西”。女孩“哦”了一声,说“明白了”。男孩刚要松一口气,和我说话,女孩却又接着问:刚才说话的人是谁?男孩说:一个过路的。他走错了路。女孩说:你走错过路吗?男孩说:走错过呀,不过具体在哪一天,在什么地方就不记得了。女孩说:走错过吧,我想。人都会有走错路的时候。也许他自己不记得。女孩又问:走错路时,是种什么感觉呀?以为离自己的目标越来越近,可反倒越走越远。男孩说:是啊,对大多数人来说走错路是再倒霉不过了,不过一些无所事事的人却故意让自己走错路呢。女孩进一步说问:你上次提到的那种称之为“哲学家、作家、诗人”之类的,成天沉迷于一个问题一个故事或一种感觉的人,也经常走错路吧?男孩说没错,看来你进步不小嘛,这些天可没白折腾我。女孩说:只有你肯告诉我,我什么都能记得住。这时她意识到旁边还坐着一个等着问路的人,就对男孩说:你和他聊聊吧,看能帮他什么。成天只和我呆在一起,闷也快闷死了。
男孩吻了她一下,把脸转向我。他看我一直用疑惑不解的目光盯着女孩,就说:我女朋友前阵子碰上一场车祸,醒来后什么都不知道了。她脑子里以前储存的关于这个世界的信息全部丢失了,我正在一点一点地帮她重新输入进去。他说着,表情变得有些沉重。我说真不好意思,打扰你们。不过,人都会有倒霉的时候。就像我现在,女友昨天一早就要我去门牌号为223的理发店找她,可现在还没找到。男孩说我能帮你什么吗?我说你对这一带的地形熟不熟?他摇摇头,说:我们是坐医院的车来的,这座院子是通过电话联系好的。搬来这里后,我们就很少出去。他又看看女孩,说她现在还是这个样子,我连走出院门的心思都没有。我说:对不起。那你有没有这一带的地形图?他又摇摇头。我本来还想问些别的,但估计男孩也帮不到什么忙,就说我得走了,打扰了你们这么长时间。女孩说吃了中午饭再走,他的厨艺瞒不错的。我又抱歉地笑笑,(虽然她什么也看不到,但我还是把脸对着她),我说我还要赶路,以后有机会,我请你们去茶馆喝茶。女孩很高兴,但马上又问我:茶馆?茶馆是什么样子的?我说茶馆是专供人喝茶的地方,里面没有别的,只有茶。女孩说:不喜欢喝茶的可以进吗?我是说坐在里面休息休息。她说着,似乎和我开玩笑的样子。我说可以,当然可以。我一边这样说,一边就觉得很怪。我还从没和一个看不到我的人开过玩笑呢。这时男孩说:虽然我们帮不上你什么忙,但你倒是可以找一找230的住户,听说他是搞地质测量的。他可能对这一带的地形熟些。不远,隔一家就是。
于是我又敲开了230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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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种种不值一提的原因,才有了下面的文字。
头发。她留长发时,他常温柔地给她辫辫子。他把她散开的长发不断地辫好拆散又辫好,如此反复乐此不疲。看到他笨拙的手法,她也乐意给他一些指点。时间一长他就辫一手的好辫子。一天他的注意力从辫的技术转移到了绑辫子的头绳。他开始尝用不同的头绳绑辫子。红的绿的茶色柠檬黄,能找到的颜色都用上。辫好束好后他用一种近似于艺术家的眼光审视自己的作品。她看到自己的一头长发对他产生这样大的吸引力,很激动很开心。从头绳的颜色转移到头绳的质地后,他开始尝试用铁丝麻绳,看着他为了防止划破手戴着手套用钳子在自己的头发上忙来忙去,好感觉自己爱上了一个钳工。一天他小声问她如果用烧红的铁丝和点燃的麻绳束辫子,会怎样?她说那样我就会死掉的,傻瓜。他摘掉手套,扔掉手钳,把各用颜色的不同质地的绳子统统装进垃圾袋,他说亲爱的,扔掉吧,我已经不需要了。第二天他买回十种不同样式的假发,轮流给她戴。她喜欢他用十只手指的指尖轻轻捧起自己的脸的感觉,每换一种假发,他都捧一次,被捧的快感已经远远超出了发型的变化给她带来的意外。因为习惯,他又给那些假发辫辫子,束铁丝麻绳。她觉得他好蠢,给假发辫辫子和原先给自己辫一样一丝不苟。他说他喜欢,他喜欢蠢。因为一种顽固的思维,他趁她不注意点燃了束在假发辫上的麻绳。她跳起来,把假发扔出很远。他死死的搂住她,对她轻声耳语:我喜欢看见你燃烧。她央求他不要喜欢燃烧,她怕。他答应后在她的假发上盘了一只鸟窝,并在里面放了几只刚孵出的小鸡。为了防止小鸡乱跑从头顶摔下来,她建议把小鸡的腿绑在发箍上。于是她走到哪儿,哪儿就会有活泼的小鸡的鸣叫。不过时间一长,小鸡越长越大,它们经常扑扇着翅膀连同发箍一样掉到地上。很多人在一些公共场合看到过一个女孩弯腰拾假发的场面,假发上拴一只小半大的小鸡叽叽喳喳地拍着翅膀跳跃着,它的足踝因为绳子的束缚,已经有细小的血珠渗出。终于她对他说,不要让我再戴小鸡假发了。小鸡在假发上大小便,把我身上搞得臭烘烘的,朋友们都不得不疏远我。他吻她一下,说好。他又说不要和任何人在一起,不要和他们说话来往,没有意义。51
多年来我反复做着一个极大与极小共生的梦。现在我已经不无忧虑地猜想到它要求我引起注意的并非梦的内容而是我与其共生共存不知不觉流逝而去的无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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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文字的描述对这本书单独进行的自我完善都是无益的。书的作者,一个以吹糖人为生的匈牙利民间艺人,一开始他只打算写一本薄薄的介绍自己吹糖心得的小册子,但不知从何入手。情急之中他先写了一篇自序。在自序中他无意识地流露出对往日流浪生活的追怀和对这本手艺即将失传的担忧。这篇序约2000字左右,限于他不幸的小学学历,多处用圆圈或X代替,看起来像一张因为走神或烦燥胡涂乱抹过的小学生作文。第一篇序写完,民间艺人反复阅读后很不满意,不是这个句子不通,就是那个词可以选更好的词代替。前两段修改完后,艺人发现写一篇新的序言比修改一篇错误百出的序言容易得多,于是他撕掉旧的重新开始。不出所料,第二次写好后他只修改了少数几个病句和标点,心情就变得欢畅。因为一本无法开头的书而写成一篇序言,这件事给艺人很大鼓舞。但反复阅读之后他就发现,不足之处还是有的。随着阅读次数的增加,他意外地发现原来竟然还有多处需要深入但出于页码的限制只好顿住。他在这些地方作上标记,并在序后面加以注解,一一给出说明。
艺人开始着手第二篇序,完全是完全是出于对第一篇序和序后注解的强烈不满。他甚至已经获取了充分的再次撕毁它们的理由,他后来没那样做可能是出于一个流浪艺人的朴素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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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赫斯不喜欢自己的名字。尤其是汉译过来的这四个笔划繁多的方块字。有段时间他一直试图将这四个字拆散重组。在这个过程中,他第一次掉进了笔划的迷宫。他对这些笔划都是陌生的,一知半解的,加上视力不佳的缘故,有时一个字初看上去是稀稀落落再看就密密麻麻了。他不无讨好地用他母亲的一根中国银针将这些笔划在纸上挑来挑去,分来分去,有时针尖就不可避免地触到一些笔划,触到后他意外地发现这原本就是一些肉感十足的笔划,同时又是紧张得令人窒息的玩艺儿。它们像一幅幅为了配合整个字的整体外观不得不尽自己的最大限度收腹弯腰挺胸提臀的躯体,不得不自行截去其它破坏字体外观的多余出的肢体,比如胳膊小腿耳朵甚至头壳,毫无疑问这是一些屈辱的躯体。即便这样,它们依然肉感十足,这一点可以由针尖触到后手指感受到的极好的弹性得以证实。因此博尔赫斯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这些汉字产生于一个庞大繁锁但生命力旺盛的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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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是科长的生日,我们合计着送他什么礼物。
老胡说自从科长来了以后,因为对我们费尽心机的管理,他整个人明显比以前瘦了一圈,为了方便科长今后的管理工作,我决定送他一把弹弓,同时给他配备上十盒一百粒装的一次性钢珠作子弹。以后谁要是工作中开小差让科长看到,我希望科长给他一弹。这一弹或许会让我们中的某一位感到不舒服,但从大局出发,无疑是大大地提高了科长的管理效率,既活跃了办公室的气氛,也提高了科长的威严,谁都看得出来这是一举两得的事。因为是送给科长作生日礼物,弹弓我不打算买现成的。玩具店里的那些都是专为小孩子做的,不但强力不够,样式也与我想像中的差很多。我打算亲手为科长做一个。我的计划是这样的……
不等老胡说完,老周就用一个强硬的手势打断了他。看得出来,老周有点儿激动。他迫不急等地用手势稳住大家,咳嗽两声清清嗓子煞有介事地说:受老胡的启发,我觉得给科长买一杆猎枪是最合适不过的了。可能你们也想到了,猎枪不但可以让科长节假日带着夫人孩子去郊外打猎散心,更主要的是对他主持办公室的工作有百益而无一害。
小王听到这儿,瞪大了眼睛,摸了摸老周的额头:老周,你没事儿吧?老周看了小王一眼,有点儿生气地小声说不要打断我的谈话。小王扭过头对老徐说你觉得老周对劲儿吗?老徐说他活糊涂了。别打断他,咱们听听也好。于是老周继续说:科长有了猎枪并不代表咱们上班都得穿防弹衣,恰恰相反,以后上班谁也不准穿避弹衣,避弹衣除了减弱科长猎枪里射出的子弹力度之外,对我们没有任何好处。我们为什么要穿它呢?
明天是科长的生日,我们都在想送他什么礼物好。老胡说我计划送他一把弹弓。一把精巧别致弹力十足的弹弓,同时给他配备一百发可重复使用的钢珠子弹。你们不要误会我的意思,我不是引导科长去打鸟或者打对面科室的玻璃,如果那样我何不送他一把高档猎枪。我是这么想的。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尽管科长花费他大量宝贵时间为我们制定出这样那样的规章制度,尽管我们每个人都尽自己的最大所能去遵守实施它们,虽然科长在很多次会上不止一次地表扬我们,但人都是有奴性的,不信我们可以闭上眼睛问问我们的良心,是不是每样制度我们都已经遵守实施得尽善尽美呢?结果是明摆着的,我们其实做得还是不够。这和我们自己没有多大关系,这是我们的奴性在作怪。即使你意识上想多干活多为科室尽一份力,但身体好像总在和意识作对似地,时不时就干一些偷懒旷工之类的事。我送科长的弹弓以后可以会让我们每个人的身子感觉不舒服,但它经由科长之手,定会把我们的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这个主意我酝酿已久,只是苦于没有机会说明,明天刚好是科长的生日,我想借此机会把它送给科长,一方面可以给科长乏味单调的工作增加一些娱乐性,同时必定会大大提高咱们的工作效率。虽说科长拿着弹弓到科室检查工作看起来不雅观,对我们的人格也会有稍稍的副作用,但细细一想事实恰恰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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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苏铁。苏州的苏,钢铁的铁,苏铁,某杂志社的排字工,诗人,总穿一身黑,出殡一样。你见了他他不会主动和你握手,如果你发觉他插在衣袋里的手指蠢蠢欲动,也不要把手伸过去。他不会和任何人握手,虽然他随时都有这种冲动。在克制握手冲动方面,苏铁是我的朋友当中做得最好的一个。一次我问他不愿和人握手的原因,他吱吱呜呜了半天,最后我才明白,他准备随时消失。他不想连累任何人。我开始明白他为什么那么钟情于黑色了。黑色的衣裤鞋袜帽子围巾,心情好的时候他甚至戴黑色的面纱。他不希望别人看到他,听到他。对了,他很少说话。他不喜欢说,不喜欢听,只喜欢看。看东西的时候他整个人很平静,像是在和分秒流逝的时间的斗争中取得了小小胜利,一种心满意足的平静。我喜欢平静的他。不过,除了我,他还不幸地结识另外一些人。我一直觉得他们不算朋友,尽管他们隔三差五就来一趟,坐在一起抱怨工作,家庭,生活。像我一样,他们也很少听到苏铁说话。他们只是利用一下苏铁的客厅,相互获取一些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对于苏铁,他们是一群可有可无的朋友。当然,我也不例外。苏铁最大的快乐是平静地看能看到的任何东西,最大的痛苦是说话。他说话的时候我都替他急。他有很多观点,很多想法,他试着表达它们时,他困难重重。通常是一句话说到一半,就不得不马上将它否定,推倒。再说再否定再推倒……仿佛用好几句话来说一件事是不可思意的。就是说,对语言,他很少有满意的时候。或者是,二十多年来他还未找到属于自己的一套可能指导他工作生活的语言。总之,苏铁很少说话,喜欢黑色,准备随时消失。
曹莲,阴曹地府的曹,莲花的莲。曹莲第一次见到苏铁的时候,一口咬定像苏铁这样的男子八辈子都不会有女朋友。她不止一次地对大家说如果哪个女孩看上他,那她一定病得不轻。有段时间向他人传递这个看法一度成为曹莲最感兴趣的事。她逢人就说,我上次见苏铁是什么什么时候,他还是那副死样子,说话颠三倒四,不大理人,至今还没女友,他怎么会有女朋友呢?他像根木头一样吃饭喝水……但最后大家都发现,她越来越频繁地进出苏铁的住处,他们相爱了。他们去问曹莲,曹莲也开始像苏铁一样说话吱吱呜呜,她自己竟没察觉。她说我怎么会看上苏铁这根木头呢?我也不知道。
苏曹,苏铁和曹莲,这对年轻男女在朋友们满嘴酒臭的欢呼声中闪电结婚。一年后曹生了儿子。苏曹给他们的儿子取名苏放。苏联的苏,流放的放。苏放是看着母亲洗父亲的黑衣长大的。苏放在青春期问洗黑衣的曹莲:苏铁是什么人?曹说他是你父亲呐。苏放说我问我不是这个。我是问他是什么人?曹莲恍然大悟地哦了一声,说原来你是问这个呀,我说了你可得记住,你爸他是个诗人。
苏放从小就有这个观念:诗人的儿子当兵再合适不过了。他想过如何用一朵野花诱奸敌军的女兵,想过用一支枪筒同时瞄准几千号敌人,他为自己有这样的想法激动不已。这种情绪一直维持到他十九岁的秋天坐上南下的列车才稍稍有所削减。半年后苏铁收到儿子的信,儿子在信里向诗人汇报说,他现在看监狱,一个人看五千人。监狱里湿气很重,看守和犯人的呼吸管道都有问题。上面隔三差五送一些新鲜植物进来,但植物们当天就蔫掉。死刑犯很脆弱,很好看,一阵微风就可以把他们的头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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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族的人千百年来,一直没有自己的语言。他们现在还在通过打手势交流,最简单的物物交换通常用两三个手势,复杂一些的得用十到二十个手势,如果交流思想,那就不是打手势可以解决的了,他们借助行动。他们的祖先与我们所处的宇宙同龄,150亿年前宇宙诞生时,他们也随之诞生了。或者,宇宙族的人没有祖先,因为他们没有出生没有死亡,一直保持着相同的数量,那么宇宙诞生之前他们住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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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看守总是一言不发。不管问她什么,她的嘴唇都闭得紧紧得,仿佛进来之前刚刚吞吐了颗定时炸弹,一张口炸弹就会开始倒计时,三五秒后整个人就会膨地化成一缕灰,缓缓地落到地毯上,把地毯弄脏。
一个囚犯将看守杀死因为找不到出口而老死狱中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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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宝儿作古游侠时,江湖还未被正式命名,刀剑棍棒也未发展成形,大江南北的臣民时常盯着生活已久的街道巷陌发呆良久,每人都想给这片土地取个新名字,但经常是,一天下来这个不好那个也不行,徒增一腔怨气。铁匠和木匠没有这种烦恼,可他们的日子也好过不到哪儿。铁匠每天一大早起来,就生炉子擦锤子准备废铜烂铁直至火苗的温度刚好达到铁的熔点,他才开始一天的等待。他等待一个揣着一张图纸的人走来,指着上面的一张新式利器对他说:就是它,刚想出来的,一定完美,成本和工钱好商量,花多少钱都不怕。铁匠这样的等待每天都落空。和铁匠相同,木匠也在等待一张绘有棍棒的图纸,但拿图纸的人迟迟不来,他一气之下做了一根放大的擀面杖,他把擀面杖拿在手里,除了简单地抡两下,想不出这东西还能怎么用。不过,后来他还是找铁匠给大擀面杖的两端打了两截二十公分的铁箍,把两头箍了,扔进仓库。受木匠的启发,木匠一走,铁匠第二天就别出心裁地打出一把放大十倍的菜刀,这把菜刀又宽又厚,他一个人扛动,就坐在一旁想主意。这时他才听到宽阔的刀刃儿上叮叮叮地响个不停,原来是高速飞行的蚊蝇碰到刀刃,身体被切割成两半的声音。他扫了一眼刀刃下方的地面,那儿果然有薄薄一层残缺的尸体,横切竖切斜切螺旋切,各种切法儿都有。“真是个人有个人的死法儿。”铁匠这样想时,他的妻儿走了过来。看着朝刀刃儿跑来的儿子,他的心“嘭嘭”地抽紧了。远远地喊住他们后,他孤独地想到,自己打出的玩艺儿,捕几只蚊子也这么危险,就又把它化成废铁。
江湖的命名和各种武器的发明需要时间和火侯。吴宝儿很不走运,当下,作为一名行侠多年的男子,他只能空着两手,抖着宽大的袖子行走在大江南北的街道巷陌。每时每刻,他的手脚仿佛都在召唤着什么,但召唤什么,他不清楚。不过,很快他就碰到了古刺客谢小娥。
“亏你还是个侠,连剑都没有”小娥在酒楼上不屑地瞅他一眼。
“我不是朝庭的人,人家不给配。”宝儿说。
“啊?你行侠还靠朝庭啊,他不给你配,你不会偷啊,你就好意思空着个手到处走?”
“偷?呵呵,那成啥了?我前年行二十次侠,去年行十五,今年能行上十次就知足了。你作刺客,不清楚我们作游侠的难处啊。”说着说着,宝儿也觉得自己的处境确实不怎么光采,脸上就有点儿挂不住了。小蛾看在眼里,就说:
“偷怕什么,我谢小娥作一世刺客,干的就是偷的行当,你不偷我帮你偷,我就看不惯一个大男人空着个手到处行侠。”


……作者:马牛